贊皇縣物價局

(二) (三) (三)

主要職責

贊皇縣物價局是縣政府實施價格(收費)管理的執法機構,是組織落實價格(收費)管理的責任主體,是查處各類價格(收費)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和協調機構。
(一) 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制定的價格(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
(二) 貫徹落實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對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通過提價申報、差率控制和提價備案等措施進行間接調控;負責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平抑市場物價。
(三) 依法組織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進行跟蹤、採集、分析、預測、預警和公布等活動,為政府及上級部門實施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
(四) 管理國家機關收費、公益事業收費、公用事業收費、中介服務收費和重要經營收費。
(五)承辦縣政府和發改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贊皇縣物價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管理,組織全局性會議;負責文電收發、傳閱、行文登記、文印管理、文書檔案、保衛保密、來信來訪、公務接待、計畫生育、全局財務、車輛、行政事務等管理工作。
(二) 收費管理科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價格)的管理。組織貫徹落實市以上物價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價格)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報批、調整收費標準(價格);負責收費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河北省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審驗、統計報告等管理工作。
(三) 價格管理科
負責全縣市場物價變化情況監測分析,對實行市場調節的與人民生活關係密切的商品價格的監審,擔負著政府確定的千餘種商品價格及服務收費的採集、匯總、分析、預警、上報任務,為政府實施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及時向社會發布價格信息;根據成本變化和國家政策要求,提出經營性收費標準(價格)的調整意見並及時報批。
(四)物價檢查所
負責組織全縣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按照有關價格(收費)法律、法規、規章,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壟斷行為;負責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舉報。
(五)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及仲裁機構辦理的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及仲裁案件的各種涉案物品標的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負責價格諮詢、調解價格矛盾、處理價格糾紛等公共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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