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皇縣商務局

負責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包括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老幹部工作。 協調組織進出口企業進行國際質量、環保、安全等認證工作;負責外貿企業的業務培訓工作。

機構設定和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政務值班、公文處理、印章使用、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的運轉協調;承擔督察督辦、制度建設、文書檔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信訪穩定、安全保衛工作,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和局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包括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老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臨時出境人員政治審查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指導全縣商務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規範機關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和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負責提出年度和階段性商務工作安排建議;研究起草綜合性檔案;承擔商務綜合分析和政務信息、工作調研工作;參與重要會議組織並承擔會議材料準備工作。協調申報各項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業務資金、專項資金項目並實施管理監督;協調落實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外匯等政策;負責出口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政策的落實;負責落實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資金項目工作;負責落實國家、省、市、縣外貿獎勵政策工作的具體實施。貫徹落實縣政府關於國有企業改制的有關政策,推進局屬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網路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定全縣商務信息化建設規劃;承擔縣電子商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規則、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縣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和管理,為全縣網上貿易和網上招商活動提供網路平台;負責局電子政務平台建設和管理,監督電子政務網路系統安全平穩運行;負責商務公共信息服務網路體系建設;申報、組織商務領域信息化培訓與交流。
(二)貿易科
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商貿服務行業標準化、規範化,承擔上級商務部門組織的行業等級評審和資格認定等工作;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扶持流通領域中小企業發展;組織實施早餐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點投資項目;負責老字號企業申報和管理相關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推進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創新和發展;負責管理全縣商貿流通領域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發展和科技進步工作;按照有關法規對特許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與商業網路中心城市的日常聯絡和信息交流工作。負責全市外貿進出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負責農輕紡貿易促進資金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協調、解決進出口業務中出現的問題;負責全縣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和海關數據分析工作。負責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申請受理、進出口企業加工貿易的許可工作。協調組織進出口企業進行國際質量、環保、安全等認證工作;負責外貿企業的業務培訓工作。
負責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落實市商務局承擔的在境內外舉辦的商品交易會、博覽會、展銷會等經貿活動的申報工作;會同市會展管理機構貫徹落實《石家莊市會展業管理辦法》;申報、組織、指導企業參加境內外的展覽、展銷和貿易活動,推動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貫徹執行國家、省服務貿易政策,負責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政策和法規;統計分析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口情況;貫徹落實國家促進最佳化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政策措施;負責市縣重點機電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機電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對外交流與合作。貫徹落實國家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推進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負責管理全縣高新技術產品及技術貿易工作;依法管理、監督全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申報縣內企業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機構)、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並做好年審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統計工作;推進外派勞務基地建設。配合上級部門調查對我縣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做好應對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對涉及我縣的出口產品採取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的調查工作;指導和協調我縣產業申請發起對進口產品採取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的調查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做好產業安全工作;負責維護產業安全和貿易救濟措施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承辦世貿組織有關工作。負責縣外單位在我縣設立辦事機構的備案工作;負責縣政府交辦的關於建立國內友好關係城市的有關工作;負責與友好城市間的聯繫和經貿合作交流工作;
(三)市場監管科
負責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全縣消費品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商務系統突發事件的應對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法規對零售商促銷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國家、省、市、縣有關拍賣、典當、租賃、舊貨市場、舊機動車交易、報廢汽車回收等行業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並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開設店鋪的審核;負責直銷業相關規章、政策的實施;提出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城鄉流通網路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實施全縣商貿流通網路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銜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牽頭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市場秩序整頓規範工作,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管理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工作;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推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制定相關政策,實施商務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並開展執法檢查。
(四)縣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
負責我縣的生豬屠宰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根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規劃,會同畜牧、環保等部門,依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對申辦的定點屠宰廠(場)進行初審;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對已確定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生產經營、加工、檢驗、銷售、無害化處理等活動進行現場監督;建立舉報制度,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舉報投訴等相關管理制度,受理並處理舉報投訴;核實、匯總、報送本縣定點屠宰廠(場)生產經營活動的信息統計工作;組織培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肉品質檢驗人員和無害化處理人員;聯合畜牧、工商、衛生、質檢部門對生豬產品市場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贊皇縣畜禽屠宰定點管理執法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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