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劉洎自盡詔

《》是唐代李世民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賜劉洎自盡詔

小人在列,為蠹則深;巨猾當樞,懷惡必大,侍中檢校戶部尚書清苑縣開國男劉洎,出自閭伍,言行罕稱,於國無涓滴之勞,在朕匪枌榆之舊。但以驅策稍久,頗有吏能,擢於凡瑣之間,收其鳴吠之用。超倫越品,使居常伯;紆青襲紫。攝職文昌。冀有葵藿之情,知慚雨露之澤。茲朕行履,小乖和豫,凡百在位,忠孝纏心,每一引見,涕泗交集,洎獨容顏自若,密圖他志。今行御進狀,奏洎乃與人竊議,窺窬萬一。謀執朝衡,自處霍光之地;窺弄兵甲,擅總伊尹之權。猜忌大臣,擬皆夷戮。朕親加臨問,初猶不承,傍人執證,方始具伏。此如可恕,孰不可容?且皇太子治春秋鼎盛,聲溢震方,異漢昭之童幼,非周成之襁褓,輒生負圖之望。是有無君之心。論其此罪,合從孥戮,但以夙經任遇,不忍梟懸。宜免家累,賜其自盡。

作者簡介

李世民(599—649)隴西成紀人,政治家、軍事家、書法家、詩人。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唐太宗,武德九年(626)繼位,改元貞觀,勵精圖治,開創了歷史上的“貞觀之治”,為後來全盛的開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將中國傳統農業社會推向了鼎盛時期。在位期間,重文教,是唐初文學事業的實際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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