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00年以來一直在浙江林學院工作。先後從事過《馬克思主義哲學》,《法律基礎》,《經濟法學》,《婚姻法學》,《民法學》,《物權法學》和《契約法學》等課程的教學工作。
主講課程
《馬克思主義哲學》,《法律基礎》,《經濟法學》,《婚姻法學》,《民法學》,《物權法學》和《契約法學》。
研究方向
主要從事民法學、物權法學、侵權責任法的教學和研究。
主要貢獻
先後主持完成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環境污染損害的政府救助制度研究;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主持環境侵權損害賠償社會化制度研究、環境污染損害公共補償制度研究等廳級課題6項。 在《學術界》、《雲南社會科學》、《環境保護》等刊物相繼發表論文30多篇,有3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出版專著《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和《環境侵權損害賠償社會化制度研究》兩部,《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獲浙江省法學會優秀成果三等獎;參與編寫教材多部。曾獲浙江農林大學青年教工教學比賽二等獎,併入選151人才第三培養層次。 科研能力較強,今已公開發表學術論文9篇,包括人大複印資料轉載。主持及參與各類課題5項,主持校級一類課程建設項目1個,指導學生科研項目2個。
獲獎記錄
獲浙江農林大學青年教工教學比賽二等獎。
《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獲浙江省法學會優秀成果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