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流量賬戶指標包括的內容
1.部門增加值:部門的總產出減去其中間投入後的價值。國內各部門增加值之和為國內生產總值。2.國外初始收入:進口減出口的差額。
3.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而獲得的各種收入。包括從各種來源開支的貨幣及實物工資,即單位以工資、福利形式以及其他各種形式從成本、費用或利潤中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工資性報酬,以及個體和其他勞動者通過參加生產活動所獲得的各種勞動報酬。
4.財產性收入:一機構單位使用其他機構單位擁有的金融資產、實物資產以及著作權、專利等無形資產而引起的收入支付。
5.上繳財政:按國家法律規定,各機構部門上繳財政的實際支出。
6.國家財政預算內收入:國家財政部門集中的稅金、利潤和其他收入。
7.企業虧損補貼:國家財政對國有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
8.地方財政預算外收入:各種地方附加集中的企事業預算外收入。
9.財政支出:為滿足各部門經濟、建設、生活等方面的資金需要,國家對籌集的財政資金進行的分配使用。
10.國家財政預算內支出:包括經常性支出和國家預算內投資支出。
11.地方財政預算外支出:地方財政籌集的各種預算外資金對企事業單位的支出。
12.轉移:收入由一經濟主體無償向另一經濟主體的流轉,其特點是在發生收入流轉的同時,沒有貨物和服務的反方向流轉。
13.可支配總收入:各部門經過收入分配轉移收支後‘的可用於最終使用的收入。
14.總消費: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對於貨物和服務的全部最終消費。其中包括居民最終消費和公共最終消費。
15.總儲蓄:可支配總收入減去總消費後的餘額。
16.實物投資:各機構部門用於實物資產形成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庫存增加。
17.固定資產投資。
18.庫存增加。
19.流通中貨幣。
20.活期存款。
21.定期存款。
22.居民儲蓄存款。
23.外幣存款。
24.短期貸款。
25.中長期貸款。
26.外匯貸款。
27.財政存款。
28.財政借款。
29.財政借款(淨)。
30.有價證券及集資。
31.保險準備金:對人壽保險準備和養恤基金的淨權益以及保險費預付款和未結索賠準備金。
32.銀行結算資金。
33.金融機構往來。
34.準備金。
35.中央銀行再貸款。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
36.國際資本往來。
37.長期資本往來。
38.短期資本往來。
39.國際儲備資產
40.資金總運用:金融交易部分的資金流量表上各部門資金運用之和。
41.資金總來源:金融交易部分的資金流量表上各部門資金來源之和。
42.淨金融投資:既是資金總運用與資金總來源的差額,又是總儲蓄與總投資的差額。理論上,這兩個差額在數量上完全一致;具體核算中,由於計算口徑和資料來源不一致,兩者間會存在一定的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