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流量表

資金流量表

資金流量核算是以全社會資金運動為對象的核算。主要是反映生產結束後的收入分配、再分配、消費、投資支出和資金融通,所以,資金流量核算中的資金具體指收入分配、消費、投資和金融活動中的資金。資金流量是指一定時期上述資金的增減變化量,資金流量核算的結果是編制資金流量表。我國資金流量表由兩部分組成, 一部分稱之為收入分配部分,另一部分稱之為金融交易部分。

主要功能

資金流量表的主要功能是描述國民經濟各機構部門之間一定時期資金往來或交易的流量和流向,為經濟分析和經濟決策提供系統的數據;為制定分配政策、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加強巨觀調控提供依據。

指標關係

初次分配總收入=增加值-支付的勞動者報酬+收到的勞動者報酬-支付的生產稅淨額+收到的生產稅淨額-支付的財產收入+收到的財產收入

可支配總收入=初次分配總收入+經常轉移收入-經常轉移支出

總儲蓄=可支配收入-最終消費

淨金融投資=總儲蓄+資本轉移收入淨額-資本形成總額-其他非金融資產獲得減處置

淨金融投資=金融資產增加-負債增加

1.

初次分配總收入=增加值-支付的勞動者報酬+收到的勞動者報酬-支付的生產稅淨額+收到的生產稅淨額-支付的財產收入+收到的財產收入

2.

可支配總收入=初次分配總收入+經常轉移收入-經常轉移支出

3.

總儲蓄=可支配收入-最終消費

4.

淨金融投資=總儲蓄+資本轉移收入淨額-資本形成總額-其他非金融資產獲得減處置

5.

淨金融投資=金融資產增加-負債增加

套用領域

分析收入分配關係

研究分析國民總收入在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分配關係

分析消費率及消費結構

消費率可反映消費水平和國民消費傾向,其計算公式為:

總消費率=最終消費支出/國民可支配總收入×100%

對於消費率可以做動態比較分析,也可以做地區間或國際比較分析,以便揭示存在的問題。

對居民消費結構分析,可計算出各種商品和服務支出的比重,反映居民消費結構的特點,分析其變化和發展的合理趨向。註: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國內生產總值+國外淨要素收入+國外經常轉移收支淨額(指國外捐贈及災害保險索賠等)=總消費+總儲蓄(是指可支配收入扣除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後可用於投資的部分)

分析投資率及儲蓄率

投資率可反映出投資水平,計算公式為:

總投資率=總投資/國民可支配總收入×100%

總儲蓄率=總儲蓄/國民可支配總收入×100%

總消費率+總儲蓄率=1

總儲蓄(總結餘)和總投資平衡分析按機構部門進行,基本方法是分別計算各機構部門的儲蓄率和投資率,通過比較發現不平衡,然後分析總體上各部門之間的資金調劑和如何發揮金融市場的作用。

分析金融交易流量結構

金融交易流量結構是指各種金融交易項目的金額占融資總額的比重,它可以分析各機構部門對金融投資的偏好,對金融交易流量結構進行動態比較,可以分析各種金融工具的發展趨勢。

總之,資金流量表編製得越細,用處就越大,它可分析出許多經濟問題,如貨幣供給和貨幣需求及其影響因素分析,儲蓄行為分析,財產分配金融市場分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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