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資中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成立於1986年9月,現有人員編制24人,實有人員21人(含借調1人),其中局長1人,中層幹部6人。局內設“五股一室”,即辦公室、財務股、統籌股、工傷保險股、退管股、稽核審計股。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保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精神;

(二)管理、經辦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及個體勞動者養老保險業務。即:辦理參加養老保險的登記,受理繳費申報;核定養老保險參保單位、個人繳費基數;編制、下達養老保險費征繳和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撥付計畫;徵收養老保險費和支付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變更、續保手續;負責離退休條件審核、待遇計算,按時足額撥付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建立、管理參保單位、人員基本資料、數據、檔案;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管理、經辦各類企事業單位職工工傷保險業務。即: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登記,受理繳費申報,核定繳費基數;編制、下達工傷保險費征繳計畫並負責徵收工傷保險費;負責審核按時撥付工傷保險待遇;建立、管理參保單位基本資料、數據、檔案;

(四)指導全縣33個鄉鎮就業和社保中心做好社會養老、工傷經辦業務;

(五)做好縣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做好綜合分析和內外關係協調,草擬綜合性檔案和工作安排、總結,做好社保宣傳;做好局內人事、工資福利待遇;負責公文收發及其他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財務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會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堅持財務制度,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指導、管理監督負責本局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工作經費的銜接落實,做好預決算工作;負責參統單位(人員)的養老、工傷保險待遇的征繳和撥付工作;負責省撥級統籌基金的繳撥;負責各項財務數據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工作,向局長及時提供各項財務收支的資金結餘情況;參與、審查經濟契約,做好監督、稽查工作;做好與財政、銀行等部門的協調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統籌股: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養老保險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參保單位(個人)的登記、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工作;負責核定參保單位(個人)繳費基數,擬制社會保險費徵集,繳撥方案和下達社會保險基金計畫;負責辦理養老保險的徵收、擴面工作及有關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變更手續;負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工作;參與破產、改制企業和社會保險清算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報送養老保險綜合統計報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退管股: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做好離退休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退休待退審核;負責提供參保單位(個人)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數額;做好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和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基礎數據審核匯總報送工作;負責對參保離退休人員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工作;負責森工企業異地轉入離退休人員的接收安置及養老發放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來信來訪和社會化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工傷保險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傷保險的方針政策;具體承辦工傷保險的有關業務工作,建立健全工傷保險參保人員信息登記卡及有關檔案資料;指導縣鏡內各鄉鎮就業和社保中心對工傷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的服務和管理;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收集和匯總上報數據;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審計股: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審計制度、辦法;依照國家和上級有關審計制度規定,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服務費收支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幫助、檢查督促社會保險機構內部審計工作,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造成嚴重浪費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人員,向有關領導和上級提出追究責任的確建議和處理意見;承辦上級社會保險審計機構以及同級政府審計部門交辦、委託的審計事項;協辦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確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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