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交通運輸局

貴陽市交通運輸局是是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衛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築府辦發〔2001〕69號)精神的一個政府職能部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點位於貴陽市。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 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承擔戰備支前運輸的有關工作。

3、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調控和平衡全市交通運力;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行業協會工作,發揮交通行業協會的功能和作用。

4、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的運政、路政管理,統一管理城鄉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含小轎車定線客運和旅遊客運、汽車租賃、特殊物資運輸;計程車客運根據《貴州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按現行體制管理,國家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加強運輸服務業的管理,對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5、負責市屬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工程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組織實施省、市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及其客貨運輸站場建設。

6、負責市屬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和審計監督工作,歸口管理市屬公路、水路收費站(卡)設定和收費工作。

7、負責全市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工作的行業管理。

8、負責全市水上港航監督、船舶檢驗、船員培訓考核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維修市場管理。

9、負責起草交通專項法規和規章;開展全市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10、貫徹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監督實施交通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11、協調交通行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涉外工作;管理涉及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與國際組織間合作的有關事宜。

12、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交通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築府辦發〔2001〕69號),市交通局內設6個職能處(室),其名稱和主要職責如下: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督查、會務、接待、信訪、提案、檔案、史志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綜合全市交通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管理交通涉外工作及辦理外事行政業務;負責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生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黨委的日常工作。

2、計畫財務處

負責交通行業發展戰略研究,編制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交通建設前期工作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實施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重點建設工程的後評價工作;負責交通環保、外資引進、設備進口、交通扶貧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工作。

指導全市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決算;負責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外匯、信貸以及稅收、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歸口管理交通規費的徵收、解撥、使用和監督;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以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與管理。

3、基本建設管理處

貫徹執行交通建設養護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市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管理、建設和養護技術及質量管理;負責由市組織實施的公路、主樞紐客貨運輸站場、港監站所、渡口碼頭建設的立項、預算、工程可行性報告的初審和報批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工程定額等管理;組織審查大中型項目的初步設計;負責測設、施工、工程諮詢監理單位的資格審查和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決算審定。

協助省屬交通基礎設施重點項目的建設工作。

4、政策法規與運輸協調處

負責交通政策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指導交通行業的法制建設和政策研究,擬定交通立法規劃和計畫;組織法規、規章的起草、論證、審查和報批;參與有關法規草案的研究修訂工作;負責本市交通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工作;歸口管理運政、路政、港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法規政策諮詢、行業法律事務及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指導交通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組織擬定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及其運輸輔助業發展規劃;培育和規範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綜合平衡全市交通運力整體發展規劃;指導協調交通專業運輸企業做好結構調整和經營資質等級評審工作;承辦政府部門之間運輸事宜協商事項,指導和協調公共客運與道路客運等運輸方式的銜接;負責除南明區、雲岩區、小河區以外的區(市、縣)計程車客運經營權出讓的初審報批;參與交通運價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負責交通戰備支前運輸的組織工作。

5、技術安全處

擬定全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交通重大科技項目、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成果鑑定與推廣套用;負責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及規範的管理;歸口管理交通行業的標準化和計量工作以及節能、運輸機具、設備等技術工作;指導交通信息化建設。

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執行行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規章制度;對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幹部培訓、智力引進工作;擬定全市交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和交通行業技術人才培養計畫;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申報工作;指導交通技術專業學校的教育管理和交通系統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

7、監察室

做好局機關各處室及其工作人員對國家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調查處理違反政紀案件;抓好系統行業作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預防政紀案件的發生;完成市監察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職責

1、貴陽市交通運輸管理處

貴陽市交通運輸管理處是貴陽市交通局領導下負責道路交通運輸行業具體管理工作的行政機構,負責本市道路運輸(道路貨物運輸、道路旅客運輸、道路運輸相關業務)行業具體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道路運輸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組織實施。

(2)、負責對道路運輸經營中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

(3)、負責提出本市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建議。

(4)、受理、審核道路客運(包括班線客運、旅遊包車、出租客運等)、貨運(包括危險品運輸、普通貨物運輸等)、運輸相關業務(包括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等)企業的開業、變更、歇業申請和核發相應證照、票據。

(5)、負責運政稽查,運輸市場監管。

(6)、負責對本市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經營資質評定和質量信譽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

(7)、負責實施營業性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

(8)、負責客運高峰運力安排和旅客疏運的組織工作。

(9)、負責對道路運輸價格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10)、負責道路運輸服務質量監督和運輸商務糾紛的調解。

(11)、具體實施從業人員崗位培訓的管理和考核。

(12)、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運輸行政管理人員執法培訓。

(13)、負責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資格的管理、經營行為的監督和年度審驗。

(14)、負責道路運輸有形市場的規劃、培育、和管理。

(15)、負責從業務上領導本市各區縣運輸管理所開展轄區內道路運輸具體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16)、承辦貴陽市交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貴陽市公路處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的政策、法規。

(2)、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計畫執行中發生的問題;負責公路建設、養護工作的檢查和獎懲,以及公路情況的統計工作,採取措施改善路況,保證暢通。

(3)、負責路政管理,處理違章,保護路產,維護公路養護施工的正常秩序。

(4)、組織公路現代化養護、現代化管理技術的開發;負責交通情況調查和登記,培訓公路專業人員,改善技術裝備,交流先進經驗,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5)、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處屬領導幹部;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公路管理系統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和交流等工作;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推進公路管理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6)、加強調查研究,向有關部門提出公路建、管、養的建議和意見。

(7)、承辦市交通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3、貴陽市地方海事局(航務管理處)

a、貴陽市地方海事局

b、負責轄區內海事各項業務工作的統一管理;承辦轄區內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處理轄區海事業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所屬機構的執法工作和其他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所屬機構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c、審核轄區水域內重大的或跨區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項目通航安全事宜;審批各海事處轄區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撈以及礙航物清除工作。

d、劃定、審批和公布轄區航路、港外錨地、危險貨物過駁作業點;負責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區的通航管理;負責轄區內水上儲庫過駁作業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e、負責轄區船舶登記管理及許可權範圍內登記工作。負責機動船船員三、四等適任證書和許可權範圍內的其它等級船員考試、發證和管理工作;明確所屬地方海事處考試發證許可權範圍。

f、調查或參與調查轄區內一次死亡3人以上,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審批轄區內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結案。負責轄區內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監督。

g、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船舶、浮動設施的圖紙審查和檢驗發證及管理工作。

h、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船舶焊工考試工作。

i、負責船舶修造企業技術資質的日常管理工作。

j、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檢驗費等規費的徵收、解繳管理。

k、負責轄區內海事業務的統計上報工作。

l、負責上級海事機構授權或委託的其它業務工作。

(2)、貴陽市航務管理處

a、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水路運輸管理、航道行政管理及港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同時履行相應的管理責職;

b、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水路運輸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具體實施;

c、責對水路運輸企業、各種運輸船舶開業審批、經營活動的檢查和獎懲;

d、檢查水路運輸企業、各種運輸船舶對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下達的運輸計畫的執行情況,協調運輸契約執行中發生的問題;

e、對主管範圍內水路運輸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定期發布水運情況分析報告,負責督促匯總上報規定的運輸統計報表;及時匯集和發布水運技術、經濟信息,為水路運輸企業和各種運輸船舶提供諮詢服務,組織培訓水路運輸管理專業人員;

f、維護運輸秩序,協調各種水運業之間、運輸船舶和港埠企業之間的平衡銜接,處置糾紛;督促提高運輸、服務質量,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組織交流先進運輸經驗,提高水運管理水平;

g、負責對運輸管理費的計收和使用管理;

h、履行航道行政管理職能。

4、貴陽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處

代表市政府,在市交通局的領導下,對全市機動車維修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當前職責是按照“十一五規劃”對機動車維修企業準入市場實行經營許可,負責維修企業的質量信譽考核和從業人員的資質管理,對維修企業技術質量、配件使用、維修市場秩序進行監督管理,調解維修質量糾紛,對行業內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查處,全面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完善維修服務功能,滿足社會需要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等。

5、貴陽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根據中共貴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築機編辦(2001)35號檔案批覆的規定,其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質量監督、施工監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參與制定本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辦法,並付諸實施。

(2)、監督檢查施工監理單位、工程人監理員、施工單位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及其相關人員的工作。

(3)、主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鑑定,參與交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4)、組織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查、發布工程質量動態和信息。

(5)、組織交通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管轄範圍內的工程質量事故,仲裁工程質量爭端。

(6)、參與本市交通行業優秀勘察、優秀設計、優質工程的評審工作。對申報省(部)、國家級“三優”工程項目進行質量鑑定。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地址

貴陽市延安西路124號貴陽交通大廈(貴陽客車站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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