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2月,下轄雲岩區、南明區、觀山湖區(原小河區)、烏當區、花溪區、白雲區、清鎮市、修文縣、息烽縣、開陽縣十個區(市、縣)人民法院。貴陽市兩級法院是全省法院的“案件大戶”,每年承擔全省20%以上的案件審判執行任務。
機構設定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庭、執行工作局(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生態保護審判庭、少年審判庭、辦公室、政治部(設組織處、人事處、宣傳教育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書記員室、法警支隊、技術室、司法行政處、離退休幹部處、監察室等總計24個部門。
法院建設
歷年來,在中共貴陽市委的領導、市人大的監督和上級法院的關心指導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歷屆領導班子和廣大幹警高舉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的偉大旗幟,認真落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打擊制裁犯罪,調節經濟關係,化解矛盾糾紛,為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升級,做出了積極貢獻。特別是2006年以來,以黨組書記、院長趙軍為班長的領導班子,開拓創新,銳意進取,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全國法院系統首次提出建設“六型法院”(服務型、規範型、學習型、清廉型、和諧型、發展型)的工作理念和目標,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貫徹好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取得“服務發展作用突出,維護穩定紮實有效,隊伍建設開創新局,司法為民措施有力,公正辦案成效凸顯”的良好效果,特別是環保審判、少年審判、審判管理等“司法品牌”建設得到黨委、上級法院的高度評價,2010年10月,原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原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高度評價貴陽中院具有強烈的大局意識、強烈的為民意識、強烈的創新意識,在省委政法委組織開展的民意滿意度測評中,貴陽中院取得連續六年(2008至2013年)名列全省前茅的優異成績;2013年、2010年,貴陽中院領導班子兩次被貴陽市委常委會評為全市“好班子”、“優秀班子”。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貴陽中院共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15次;先後湧現出“全國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立案庭、“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先進集體”刑二庭、200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刑一庭,“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全國維護婦女權益先進個人”等先進典型,榮獲“全省法院系統抗凝凍、保民生先進集體”、“全省優秀法院”等稱號。2013年11月,黨建“五個一工程”被評為“全國法院黨建創新優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