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的若干意見

(財政部 教育部 財教[2005]4號 2005年1月28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計畫單列市財政局、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 中央財政自2001年起實施的對中西部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制度,是堅持以人為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對於加快農村教育事業發展,提高農村人力資源素質,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解決“三農”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今年,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5 ]31號),對於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保障免費提供教科書制度的順利實施,現提出以下意見。

主要內容

一、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省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省級教育、財政部門應制定貧困家庭學生的界定標準。免費教科書的經費要專款專用,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二、中央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要堅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不能用於財政供養人口家庭的學生。要根據當地農村經濟困難程度,對每個縣每個鄉鎮每所學校確定不同的貧困家庭學生受益比例,不能搞平均分配。要切實保證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所有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均能享受到免費教科書。

三、享受免費教科書的貧困家庭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要根據農村貧困家庭脫貧、返貧的實際情況,對受資助的貧困學生作出適當調整,確保貧困家庭學生享受資助。地方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貧困家庭學生動態基礎數據管理系統。

四、中央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必修科目的教科書。如地方要編寫地方課程的教材,應限頁數,限價格,同時地方財政也必須對這些學生免費提供。學校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受資助的貧困學生收取涉及教科書的任何費用。

五、免費教科書版型的選用要從實際出發。享受中央財政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補助的地區,選用經濟適用型或彩色版教材的原則是,同一個地區只能採用一個版本。原先學校已選用黑白版或雙色版教材的地區,如果當地民眾經濟條件較好、有承受能力,而且有選用彩色版教材的要求,或通過政府採購把教科書的價格降下來,或當地政府承擔一部分費用,可改用彩色版教科書。否則,仍應沿用黑白版或雙色版教材。

六、各學校同一年級的學生不論是否享受國家免費教科書的資助,各科目均必須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書。

七、從2005年春季開始,中央財政免費提供的教科書要實行政府採購。中西部地區省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選用工作的指導和統籌,選用許可權應適當調整。教材選用一般以地市為單位進行。地市不具備條件的,如多民族、多文字且人口較少的地區,也可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選用教材。但原則要求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組織政府採購。在人口較多地區,如以地市為單位集中採購,需由省級教育、財政部門審批並授權。教科書選用既要看內容又要考慮價格,兩者不可偏廢。總的原則是:既要堅持教材多樣化,又要將價格因素作為選用教材的重要因素。

八、各地教育、財政部門要積極與承擔免費教科書出版發行任務的出版、租型和發行單位協調,在保證教科書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出版、發行費用。

九、免費教科書的政府採購工作是一項較為複雜的工作。為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管理和指導,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教育部、財政部共同制定了《免費教科書政府採購工作暫行辦法》。各地要按《辦法》規定組織政府採購工作。

十、省級教育、財政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堅決防止發生腐敗等違法違紀問題。免費教科書政府採購工作要嚴格程式,規範操作,教科書的選用結果、政府採購和免費教科書供應商的服務等情況必須向社會公告。各地教育、財政紀檢監察部門要制定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的監督管理辦法,對免費教科書政府採購工作的每個環節實施檢查監督。

實施流程

一、中央下達免費提供教科書預算指標

財政部、教育部下達各省(市、自治區)免費教科書預算控制數和貧困學生數,下達的時間一般提前一個學期。

二、逐級分解指標

省級財政、教育部門將免費教科書預算控制數和貧困學生數分解到縣;縣級財政、教育部門再按照各校實際將貧困學生數分解到學校。

三、確定受資助學生名單

學校會同村委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貧困學生數和資助條件確定受資助學生名單,並進行公示。具體程式如下:

1.由符合受資助條件的學生向所就讀的學校提出資助申請,並提供村組織簽章的證明材料。

2.組織由學校、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參加的評審小組,對申請享受“兩免一補”學生的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核,並根據縣級教育、財政部門確定的資助人數,擬定受助學生名單。

3.對確定的貧困學生名單,在校內及學生家庭所在鄉鎮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4.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擬資助學生名單及學生有關信息上報至縣級教育、財政部門。

5.逐級審核匯總貧困學生名單,並由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貧困學生數據動態信息系統。(1)縣級財政、教育部門對各學校上報的貧困學生相關數據進行審核、匯總,並批覆相關學校。縣級教育部門要建立免費教科書工作檯帳和享受資助學生名單、家庭經濟狀況等基本情況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2)縣級教育、財政部門將核實後的貧困學生數據和本縣學校教材選用情況上報至地市級教育、財政部門。(3)地市級教育、財政部門對各縣上報的貧困學生數據和按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求選用教材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後上報至省級教育、財政部門。由省級教育部門匯總後建立分縣、分年級、分資助情況的貧困學

生動態數據信息系統。

四、免費教科書政府採購

1.省級教育、財政部門依據各地市上報的貧困生人數並參考各地市教材選用情況,擬定免費教科書政府採購實施方案,統一組織採購。

2.省級教育、財政部門委託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機構執行教科書具體採購事宜。

3.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機構接受省級教育、財政部門委託後,以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等方式確定免費教科書供應商,並與供應商簽訂供書契約。

五、發放免費教科書

供應商根據契約約定,將教科書直接運送到縣級教育部門或指定的學校。由縣級教育部門對免費教科書組織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

學校辦理收書手續後,按受資助學生名單發放教科書,確保課前到書、免費用書。並由縣教育局統一刻制“本書由國家免費提供”印章,加蓋在免費教科書扉頁上。

六、核撥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A、B、C環節)

全國人代會審議通過財政預算報告之後,財政部會同教育部立即下達各省(市、自治區)一學年的免費教科書資金預算。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納入省級財政國庫,實行分賬核算。省級財政部門根據教育部門逐級匯總的教科書驗收情況,經審核無誤後,按契約約定將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七、監督檢查

每年年底,省級教育、財政部門將本省份落實免費教科書工作情況及時上報教育部、財政部。教育部、財政部對各省份資助貧困生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公布選書、採購、服務情況,採取獎懲措施,並組織實施下一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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