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為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政策,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財政部綜合司負責人。
問:此次出台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背景是什麼?
答: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了全面清理整頓,採取多項措施加強收費管理,較好地規範了政府收費行為。此次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落實當前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決策部署,有效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通過實施強有力的減費措施,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發揮與減稅政策相同的擴張效應,促進企業增加投資和居民消費,擴大國內需求。同時,出台此項政策也有利於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進一步理順政府收入分配關係,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的主體功能和提高財政收入質量,加強和改善政府行政管理,促進服務型政府的建立。
問:此次取消和停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哪些項目,可以減輕多少企業和社會負擔?
答:此次取消和停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行政管理類收費、證照類收費、鑑定類收費、教育類收費和考試類收費等,主要項目有:義務教育雜費、義務教育借讀費、高等學歷文憑工本費、暫住證(卡)工本費、勞動契約鑑證費、勞動爭議仲裁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工程定額測定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畜禽及畜禽產品防疫費、農機服務費、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工本費、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費、廣告經營單位註冊登記費、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等,總計100項。此次取消和停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涉及教育、勞動就業、人才流動、執業資格、工程建設、外貿出口、藥品生產、家禽養殖、農業生產等多個領域,總的減免金額約190億元。連同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徵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約170億元,今年以來國家採取的減費措施可直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360億元。
此外,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也將全面清理本地區出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
問:此次取消和停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後,有關執收部門和單位經費如何保障?
答:此次取消和停徵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會造成財政減收。各級財政部門要妥善安排財政預算,做好相應的經費保障工作。相關執收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核發證照所需要的經費,可通過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確保其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其中,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的相關經費,通過部門預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相關經費,通過安排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項目支出予以解決。
問:下一步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答:按照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下一步,還將通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基本思路是:按照“正稅清費”的原則,繼續對現有收費進行清理、整合和規範,推進稅費制度改革,最佳化財政收入結構,逐步建立以稅收為主、收費為輔的政府收入分配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