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的主要任務是:充分利用學校資源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組織校內各部門編制預算草案,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及時提供財務信息。參與學校重要經濟政策的制訂,為學校重大經濟決策提供諮詢;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和經營效益;建立健全學校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學校國有資產辦公室與財務處合署辦公,內設六個功能中心,分別為預算管理、綜合管理、會計與審核、學生事務、國有資產管理、基建管理。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的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規,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制度,結合學校事業發展實際情況,制訂並組織實施校各項財務政策和財務制度,實施“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級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
2、負責組織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資料、協助校領導起草預算草案,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實施預算控制。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及時提供財務分析報告,編制學校財務決算報告。負責上報學校部門預算和決算。
3、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地籌集資金,爭取更多的優惠政策和更多的資金投入,並積極的防範金融風險。
4、辦理學校各類經費收支的審核、出納、記賬、報表等日常的會計核算工作
5、學校各項收入及收入結算和分配
6、學生收費管理,助學貸款管理
7、教職工工資發放和業務查詢
8、會計檔案與票據管理
9、會計電算化管理,電算化項目庫管理與業務查詢,對學校重點項目進行跟蹤管理。
10、負責制定校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會同後勤部門對各類固定資產和圖書資產進行每月對帳,確保資產的完整性。負責組織國有資產產權年檢。
11、基本建設財務預算編制、基本建設支出、基本建設決算報表編制與分析
12、外匯管理
13、負責校內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上崗考核和職稱評定等工作,以提高財會人員整體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維護財會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權益
14、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進行經濟財務工作的調研工作,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開展各項經濟業務審計工作。
15、利用多種方式做好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的服務宣傳工作
1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