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
《尚書》、《爾雅》、《周禮》、《呂氏春秋》等書中,都記載有九州,雖然對九州的具體記載並不相同,但都有豫州。《周禮》記載:“河南曰豫州”。《呂氏春秋》中說:豫州在河水和漢水之間,是周的所在地。
漢朝時期
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將全國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為十三個州刺史部,其中豫州管轄現河南東部和安徽北部一帶。但這裡的州刺史部只是監察區,並無治所,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區。
東漢時期,州成為一級行政區域,其中豫州治所為譙(今安徽省亳州),轄區在今河南南部、今淮河以北伏牛山以東的河南東部、安徽北部、江蘇西北角及山東西南角。下轄潁川郡、汝南郡2郡,梁國、沛國、陳國、魯國4國,縣九十七個。
魏晉
三國的曹魏時期,豫
州的治所在安城,下轄潁川郡、陳郡、魯郡、汝南郡、譙郡、弋陽郡、陽安郡、襄城郡、汝陰郡9郡,以及梁國、沛國2國。
西晉時期,豫州治所在陳縣(今河南淮陽),下轄10個郡國。
南北朝時期
南北朝時期,州的數量增多,地域縮小,南朝宋設有南豫州,治所在姑熟(今安徽當塗),南朝齊除南豫州外,還另設有豫州,治所在壽春(安徽壽縣)。而北朝的北魏設豫州和東豫州,治所分別在汝南(河南汝南)和南新息(河南息縣)。
隋朝時期
到了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楊堅廢除郡一級行政區劃,改為州縣兩級體制,而隋煬帝時,又改州為郡,恢復秦朝的郡縣兩級體制,豫州的名稱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