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官衙
“豪華官衙”的興建是一種鋪張浪費,也是官員“特權意識”的體現。“辦公樓豪華得像白宮,讓民眾怎么敢往裡走?”中國浦東幹部學院教授劉獻認為,“豪華衙門”之風早就該剎。“樓改”屢陷“一陣風”式的困境,首先在於缺乏制度,多為突擊式檢查整改,沒有問責,最終不了了之。其次,財政預算存漏洞,豪華大樓屢屢獲批。應付式清理
媒體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在“清房改革”中仍遭遇“應付式”清理。為應付上級,某地局長、副局長搬到處長辦公室,處長搬到科員辦公室。繼“三公”之後,浪費嚴重的豪華超標“官衙”,成為社會關注的“第四公”頑疾。“應付式”清理“豪華官衙”底氣究竟何來,值得警醒和深思。真正將中央的要求落到實處
杜絕奢華“官衙”,關鍵不在於“能不能做”,而在於“願不願做”、“怎樣去做”。各級政府部門應該拿出切實、具體的細化措施,明確責任,強化監督,實施常態化管理,真正將中央的要求落到實處。改革面臨三大難題
關於新建樓堂館所的禁令不斷,但少數“豪華衙門”仍不斷湧現。國內一些地方也在悄然試水“樓改”,如浙江溫州2013年4月率先在全國試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制度改革,但步履艱難。原本打算建立“超標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即超標建設的有償使用;無法用於調劑的可市場化運作公開招租,規範國有資產處置行為,但辦公用房改革卻遭遇擱淺。
溫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波介紹,一是“定標難”。根據2009年國家發改委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縣級正職辦公室使用面積20平方米、副職12平方米,其直屬機關科級幹部9平方米,科級以下6平方米。而這樣的標準與實際情況相差太大,難以“對號入座”。
比如,一些縣處級領導的辦公室往往是“多功能廳”,集辦公、會客、小型會議、休息於一體,遠超12平方米。科級幹部6平方米,實際上現有辦公用房沒有這樣大小的房子,那就要幾個科長合在一起辦公,大家擠在一起接待來客、打電話互相干擾。
二是“切割難”。辦公房屋類型多樣,建好後結構、大小已確定,分割、調劑起來不像切豆腐,若超標幾到十幾平方米,無法“切”出來收回。有的單位獨門獨院,超出幾間房子、幾十個平方米,也難以騰出來給其他單位使用。
記者調查發現,清理辦公用房超標,一是多占的要退,二是“有餘”的勻給“不足”的,三是超標面積處置拍賣。但多是“避風頭”心態。溫州一位處級幹部說,“用房嚴重違規的多是領導,清房就是要動領導的特權,他如果不是真心改革,效果怎能落地?”
在一些地方,還出現了“水過地皮乾”式的“假改革”苗頭。為應付上級,該局局長、副局長搬到處長辦公室,處長搬到科員辦公室。
“制度+問責”,讓違規者在奢華辦公室里“坐不住”。
自1988年首個樓堂館所“限建令”(《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以來,國家層面發布的政府性樓堂館所管理檔案超過十個。2013年底中央印發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對辦公用房的管理專門設立章節,條目細化到7條,有利於規範和治理樓堂館所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