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能

(一)
(二)負責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機關和縣屬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縣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才流動政策。
(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負責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全縣社會保險關係轉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縣級調劑金及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並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縣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縣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等工作。
(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專家工作和留學人員來象山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促進與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擬訂本縣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二)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貫徹執行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執行完善工時制度、職工休息休假制度和最低工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等;承擔會議會務組織、信息公開、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後勤保障等;負責局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局屬單位的財務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局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局政府入口網站建設和綜合管理局新聞宣傳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四樓
政策法規科
職責:研究起草人力社保工作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二樓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人事考試中心)
職責:負責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軍轉幹部安置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大學生村官的選拔考錄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後幢三樓
人才開發和市場科(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職責:擬訂和規劃各類人才政策;負責鎮鄉(街道)人才開發目標管理考核;編制發布重大人才開發指導信息;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培育發展人才中介機構;負責國外智力項目引進和海外工程師管理。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後幢二樓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職責:負責和指導全縣公務員培訓工作;組織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和考試政策工作;繼續教育的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有關人才培養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負責專家管理服務工作;綜合協調博士後工作;組織指導留學回國人員申報各級創業項目資助;指導協調留學人員創業園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後幢四樓
就業和養老失業保險科
職責:綜合管理全縣養老保險工作,貫徹執行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擬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的繳費標準、給付標準的調整辦法;擬訂全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職工繳費年限的審核認定,對職工退休、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實行核准和監督;負責調整企業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養直系親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調整企業精減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負責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的年金方案上報工作。貫徹並組織實施促進就業、統籌城鄉就業、創業帶動就業和失業保險等政策;貫徹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內部分配製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擔縣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三樓
醫療和工傷生育保險科
職責:擬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推進城鄉統籌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和醫療服務項目的範圍及支付標準;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擬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本縣離休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執行醫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縣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考核;擬訂全縣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和職業康復政策;指導全縣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鑑定工作;負責本縣工傷、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工傷輔助器具配置定點醫療機構資格認定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三樓
工資福利和離退休科
職責:負責擬訂並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政策;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和各項福利事項的核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科(局)級及以下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後幢二樓
行政許可科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行政許可制度改革;組織擬訂本部門行政許可、歸併的非行政許可事項許可、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許可審批標準和規則;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歸併的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工作。負責向行政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地址:丹西街道天安路926號
信訪科
職責:負責日常來訪接待;受理、處理、督辦信訪事項;負責承辦、轉辦上級批轉的信訪及信息反饋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及本系統各科室、直屬單位及時處理來信來訪事宜;負責12333投訴、諮詢日常管理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二樓
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職責: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2、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二樓
縣勞動仲裁院
職責:綜合處理本級管轄的勞動爭議案件,指導各級勞動爭議協調機構開展調解工作;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負責法律、法規宣傳及諮詢;負責向仲裁委員會匯報、請示工作;辦理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1號三樓
縣就業管理服務處
職責:根據國家有關就業政策管理社會勞動力、就業登記、招工管理、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機會;指導全縣職業介紹機構的業務工作和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工作;編制全縣就業和再就業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全縣失業保險費征繳、管理、失業救濟金髮放等工作。
地址:丹西街道丹河路縣海洋與漁業局大樓三樓
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職責:為全縣企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城鄉居民、被征地人員的社會保險事業服務,包括基本養老保險、低標準養老保險、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以及負責全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和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起春路23號
縣城鎮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寧波市醫療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本縣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全面組織醫療保險的實施工作;維護醫保運行秩序,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為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等業務管理和服務。
地址:丹東街道新華路201號
縣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辦公室
職責:1、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規定;2、負責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掛靠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管理以及養老金的支付工作;3、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4、負責對參保單位繳費基數及養老金領取的稽核工作。
地址:丹東街道靖南大街342號四樓
縣就業訓練中心
職責:1、負責對全縣職業培訓機構的指導;2、負責具體組織、指導本縣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3、組織本縣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實施職業技能鑑定;4、為本縣職業技能鑑定提供證書、試題、教材、信息和業務諮詢活動;5、參與組織本縣的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領導信息

鮑賢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1979.10-1984.03 象山縣絲織廠
1984.03-1985.10 象山縣輕紡工業公司職工(1982.9-1985.9浙江電大漢語言專業在職學習)
1985.10-1994.05 象山縣人事局幹部(1988.09工資福利科科長,1992.3科乾職稱科科長,1991.03-1992.03昌國鎮掛職鎮長助理)
1994.05-1996.09 象山縣人事局黨組成員
1996.09-2000.04 象山縣人事局副局長、黨組成員(1998.10-2002.6寧波大學成教學院法學專業在職學習)
2000.04-2005.10 牆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2001.10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5.10-2009.06 象山縣科技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9.06-2011.07 象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1.08—至今象山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
陳勝躍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政工、公務員管理、軍轉安置、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招錄考試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試中心、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個人簡歷: 1981.09―1985.08 浙江師範大學政治系學習
1885.08―1988.09 浙江廣播電視大學舟山分校工作
1988.09―1996.12 中共象山縣委黨校工作
1996.12―2008.06 中共象山縣委組織部工作
2008.06-2011.08 象山縣人事局工作
2011.08―至今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
王善祥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紀檢、監察、機關效能建設、宣傳教育、內審、檔案、行政許可、工傷認定、工傷和生育保險、勞動能力鑑定等工作,分管行政許可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1985.9—1989.7 海軍電子工程學院學員
1989.7—1990.7 海軍護衛艇第三十大隊岸勤處警通連載波分隊分隊長兼技術員(技術十三級)
1990.7—1990.12 海軍護衛艇第三十大隊岸勤處警通連通信排長兼技術員(技術是十三級)
1990.12—1992.3 海軍護衛艇第三十大隊岸勤處警通連助理工程師
1992.3—1992.12 海軍護衛艇第三十大隊副連職通訊參謀
1992.12—1995.12 海軍護衛艇第三十大隊正連職通信參謀
1995.12—1999.3 海軍護衛艇第三十大隊副營職通信參謀
1999.3—1999.6 海軍快艇第十六支隊司令部通信科副營職參謀
1999.6—2003.5 海軍快艇第十六支隊司令部通信科副營職參謀
2003.5—2004.3 海軍護衛艇第二十六大隊司令部副團職觀通業務長
2004.3—2006.6 海軍快艇第十六支隊司令部副團職聲納業務長
2006.6—2008.10 海軍快艇第十六支隊司令部正團職聲納業務長
2008.10—2011.07 象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任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正局級)
2011.08—至今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彭繼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信息化建設、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發展家庭服務業、失業保險和就業管理等工作,分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科、縣就業管理服務處。
個人簡歷: 1976.12-1977.9 象山縣農機廠職工
1977.09-1980.09 象山縣工業局辦事員
1980.09-1984.02 象山縣人事科辦事員
1984.02-1994.04 象山縣人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期間:1986.9-88.8脫產學習
1994.04-2002.04 象山縣勞動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2.04-2011.07 象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11.08—至今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何良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勞動關係管理、政策法規、信訪、仲裁、監察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信訪科、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仲裁院、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個人簡歷: 1976.08-1978.02 下放
1978.02-1980.12 福建省寧德縣海軍37898部隊副班長
1980.12-1983.09 象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書記員兼法警
1983.09-1985.01 象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助理審判員
1985.01-1985.11 象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
1985.11-2001.06 象山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2001.06-2011.07 象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2011.08—至今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韓琴芬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管理、人才開發、職業技能開發和鑑定、就業培訓等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和市場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職業技能開發管理辦公室、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縣就業訓練中心、縣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個人簡歷: 1986.07-1988.07 餘姚勞動服務公司文書
1988.07-1995.12 象山縣婦在線上關幹部
1995.12-1997.10 象山縣委辦公室信息科機關幹部
1997.10-1999.12 象山縣委辦公室科員
1999.12-2006.06 象山新聞中心2004.03.10任黨組成員,2004.03.12任副主任
2006.06-2011.07 象山縣人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2011.08—至今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合振 副局級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養老保險工作,分管就業和養老失業保險科、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縣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辦公室。
個人簡歷: 1977.08-1985.10 象山縣東陳鄉政府鄉黨副書記
1985.10-1992.06 象山縣大徐鎮政府鄉長、黨委書記
1992.06-1995.06 象山縣交通局分路段副段長
1995.06-2005.09 象山縣鹽業局副局長
2005.09-2011.07 象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級)
2011.08—至今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級)
朱新民 副局級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醫療保險工作,分管醫療和工傷生育保險科、縣城鎮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個人簡歷: 1983.09—1987.07 杭州大學哲學系
1987.08—1992.12 象山縣技工學校教書
1992.12—2002.04 象山縣勞動局
2002.04—2011.07 象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11.08—至今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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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象山縣丹城起春路21號
郵編:3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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