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豐都縣科委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及地震方面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及地震方面的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科技法規和規章,起草本縣地方性科技、智慧財產權及地震方面規章,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二)負責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 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科技興縣戰略。
(三) 牽頭實施本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參與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開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
(四)負責全縣科技創新工作,搭建全縣科技創新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和專家大院等科技創新平台及其指導管理,指導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孵化器的科技業務工作;負責全縣科研機構、民營科技企業和其它科技服務機構的資格審查及管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協調縣級各部門和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並對科技工作實施檢查和目標考核。
(六)負責協調管理全縣科技試驗、示範、推廣及全縣科普、科技培訓和科技諮詢工作;參與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調管理科技特派員工作。
(七)負責全縣科技項目的申報、立項及縣級科技計畫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科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評審、請獎、授獎工作。
(九)負責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情報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技術套用與開發資金及其它科技經費的使用配置和監督;協調管理全縣科技風險投資工作。
(十一)負責編制本縣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地震應急預案;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和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及群測群防管理體系;會同建設部門組織開展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專項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村鎮建設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負責本縣震情通報工作,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和制定重建規劃;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
(十二)負責制定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專利的申報及統計管理工作;協助重慶市知識產權局依法處理和調解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糾紛、案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行為;推動專利技術的實施和轉讓;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專利事務;指導和監督專利中介服務機構。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