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豐縣計畫生育工作機構最早成立於1963年,名稱為豐縣計畫生育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與豐縣婦幼保健站合署辦公。1976年,縣革命委員會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同縣婦幼保健站正式分開辦公。後來在歷次機構改革中分別稱為計畫生育委員會、計畫生育局,直至2005年5月,更名為現在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縣政府的職能部門,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內設科室七個,直屬事業單位兩個,分別為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和計畫生育稽查大隊,現有幹部職工83人,其中,局機關16人,計畫生育宣傳指導站20人,計畫生育稽查大隊47人。
主要職責
按照豐政辦發(2002)20號檔案規定,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為:
(一)統一管理全縣計畫生育工作,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縣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並認真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對計畫生育工作實行綜合治理。
(二)負責全縣人口預測,擬定人口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承辦縣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和人員的提拔、轉乾、農轉非等計畫生育方面的審核把關;組織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狀執行情況的抽樣調查和專題檢查;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組織有關人口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開展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套用研究,組織全縣計畫生育科研成果的評審鑑定。
(四)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開展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檢查並指導各鎮開展避孕節育全程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
(五)組織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同社會各有關部門宣傳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規,宣傳計畫生育科技知識,宣傳計畫生育先進典型。
(六)編制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管理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檢查指導各鎮管好、用好計畫外生育社會撫養費和計畫生育統籌費;審核計畫生育藥具計畫和指導、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供應與管理;努力推進計畫生育系列保險。
(七)負責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執行、監督;搞好計畫生育行政處罰案件的複議、應訴。
(八)負責全縣照顧再生一孩的審批,負責對計畫內一孩的內審和抽查。
(九)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制止早婚早育和流動人口及下崗待業人員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按照豐政辦發(2002)20號檔案規定,縣計畫生育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文秘信息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考察、考核、獎懲、職改、工資、福利、黨群、紀檢、監察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老幹部工作;負責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和決定事宜的落實及督辦、查辦工作;負責機關檔案資料、保衛、保密、車輛、房產基建及其公有財物等行政後勤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檢查、指導各鎮落實計畫生育經費的投入、統籌費到位情況,監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和實行“收繳分離,預算管理”管理體制到位情況;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系列保險工作。
主任:張成方
(二)政策法規股
依據國家、省、市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負責制訂本縣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和具體實施意見;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行政執法情況檢查指導;負責組織並推動有關部門對全縣人口問題進行綜合性、前瞻性研究;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協調與處理;承擔計畫生育行政處罰、複議和應訴任務;負責計畫生育信訪接待和處理工作;負責全縣照顧再生一孩的資料把關工作;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股長:許雪梅
(三)規劃統計股
負責全縣人口預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制訂保證人口計畫實現的措施;指導各鎮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督促指導基層抓好人口計畫管理;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擬定縣政府對各鎮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與考核方案;組織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與專題調查。
股長:張浩
(四)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組織協調社會有關部門和新聞媒介宣傳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規,宣傳計畫生育科技知識;宣傳計畫生育先進典型;會同社會相關部門組織好每年重大節日及紀念日系列宣傳活動。指導宣傳品的製作、發放、供應工作。
股長:張如軍
按照豐計生〔2008〕12號檔案的規定,縣人口計生局還包括以下三個內設科室。
(一)科技股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指導督促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協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市獨生子女非遺傳性病殘兒和節育手術併發症醫學鑑定的組織審批;指導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和治療,檢查督促《節育手術常規》的落實;對計畫生育藥具的分配、使用、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計畫生育醫技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村級計畫生育服務室建設。
負責人:王偉
(二)城區及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負責協調指導城區和鎮直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城鎮失業、待崗和人戶分離等職工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城區優生優育工作;負責縣城區和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王振
(三)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違反《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對象戶的徵收檔案的審批工作;檢查指導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監督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用於計畫生育事業部分的徵收管理和使用;依法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完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負責人:魏迎軍
直屬單位
(一)豐縣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
職能: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的綜合管理,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諮詢;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計畫生育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提供避孕藥具及相關的指導、諮詢、隨訪,會同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和節育技術的推廣、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指導、檢查全縣計畫生育服務站的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對已經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提供相關的諮詢、隨訪;負責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負責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計畫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治療;施行避孕、節育手術;開展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項目。
(二)豐縣計畫生育稽查大隊
職能: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稽查和評估;負責計畫生育來訪接待和信訪案件查處工作;負責打擊“兩非”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陳玉英: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側重財務、審計、人事,縣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白孝傑: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側重黨建機關作風建設、縣世代服務中心建設,縣委安排的中心工作。
黃明思: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規劃統計、目標考核、城區管理、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
李德昶: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老幹部工作、社會穩定、平安創建、人口志編寫,協助陳玉英同志分管財務、審計、人事等工作。
杜維化:副局長。分管指導站、科技股工作,縣、鎮世代服務中心建設。
李國棟:紀檢組長。主持紀檢工作,分管信訪、機關作風建設、稽查評估大隊、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公室,鎮服務站的財務支出管理及打擊“兩非”等工作。
渠時宏::副主任科員、黨組成員。分管政策法規、行政執法、法制建設及獎勵扶助各項政策的兌現落實工作。聯繫協會工作。
郭繼合:副主任科員、黨組成員。分管宣傳教育,學習、培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