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式支票的分類
1、己付支票,又稱對己支票,是指出票人以自己為付款人而簽發的支票。由於支票的付款人只能是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所以己付支票的出票人也只能是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否則不得發行己付支票。2、己受支票,又稱指己支票,是出票人以自己為收款人而簽發的支票。這種支票通常是出票人用來向存款銀行提取自己的存款,任何人只要在銀行有支票存款賬戶均可簽發己受支票。
3、付受支票,是出票人以付款人為收款人而簽發的支票。顯然,由於支票付款人的特定性,因此,決定付受支票的收款人也只能是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而且必須是同一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這種支票也得到了立法上的普遍認可。
4、己付己受支票,是指出票人、付款人以及收款人均為同一人的支票。限於同一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各分支機構之間簽發使用的支票。
我國《票據法》第86條第4款規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這表明,支票可使用變式支票中的己受支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