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價發行的步驟
議價發行的具體步驟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證券發行者選擇一家證券承銷機構,商議募集資金的條件、方式、期限等。
第二階段:證券承銷機構對證券發行單位的資信狀況、技術狀況、業務狀況、財務狀況以及營業狀況等進行詳細調查,並對新發行證券的社會需要加以分析和預測。如果審查分析結果較為滿意,證券承銷商便可與發行單位簽訂發行意向書或達成試驗性的契約。
第三階段:證券承銷商組織成立承銷集團,在證券發行量大的情況下,一家承銷機構不能負擔和分散證券的責任和風險。因此,證券承銷商在初簽協定後,首要工作就是組織一個證券承銷集團,集團內每一個成員都按照規定的數額或比例來購買,發起人即牽頭的證券承銷商通常占有最大的分配額,被稱為承銷主幹事,其他為幹事成員。
第四階段:在證券公開發行、推銷之前,證券承銷機構要與證券發行者簽訂正式的買賣契約。協定規定證券發行者交付證券票券的日期、金額、數量等;同時,規定證券承銷機構購買的價格和交付款項的期限,通常在公開銷售後的十天至二周內,必須支付證券發行者所購證券票券的全部價款。
第五階段:承銷團內部簽訂協定,規定證券推銷的關係。承銷團內要一起協商向公眾出售的證券的價格,簽署各自承銷的數額,售價一旦確定,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隨意升降。
第六階段:證券正式發行後,為了擴大影響,保證證券發行的成功,還要通過新聞媒介進行廣告宣傳,吸引投資者。
議價發行的優點
議價發行的優點有兩個方面:
1、承銷商與發行人直接商洽,可以更多地了解發行人的情況,容易了解和掌握髮行人的真實情況,這對於承銷商來說,可以減少承銷的風險,因而易於接受。
2、對證券承銷商而言,議價發行比招標發行更合理,證券的推銷和利潤把握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