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警督supervisor
警督警銜標誌由二道銀色橫槓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
一級警督(行政):綴釘三枚四角星花。
二級警督(行政):綴釘二枚四角星花。
三級警督(行政):綴釘一枚四角星花。
技術類的也是三級,底面為灰色,其它相同。
詳細
1、警銜等級 《警銜條例》規定人民警察的警銜設五等十三級: 一等:總警監、副總警監; 二等:警監:一級、二級、三級; 三等:警督:一級、二級、三級; 四等:警司:一級、二級、三級; 五等:警員:一級、二級。 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警銜,在警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二級警監以上是高級警官,三級警監、警督是中級警官,警司、警員是初級警官。
2、編制警銜 《警銜條例》第四條規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職務等級編制警銜。”編制警銜以人民警察的現任職務為主,兼顧擔任現職時間和參加工作年限等條件,綜合考核,評定警銜。
1)行政職務與警銜。《警銜條例》第八條規定: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部級正職為總警監; 部級副職為副總警監; 廳(局)級正職為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廳(局)級副職為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處(局)級正職為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處(局)級副職為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科(局)級正職為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科(局)級副職為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科員(警長)職為三級督至三級警司; 辦事員(警員)職為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
2)技術職務與警銜。《警銜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三級警督至一級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