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警察搜查隊成立初期,訓練班乃借用位於九龍彩虹的偵緝訓練學校課室上課及實習。1995年,第一所搜查訓練學校於新界粉嶺前皇后山軍營設立,其後搬遷至九龍灣原政府飛行服務隊總部的臨時訓練學校。至2003年10月遷往新界文錦渡沙嶺缸瓦莆路19號警犬隊總部暨警察搜查隊訓練學校。隨著多次遷移,場地配套愈益成熟及穩定,搜查工具、個人裝備和安檢儀器亦不斷改進及更新,以配合各類反恐及蒐證工作的要求 。
2011年3月18日,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處)黃志雄於搜查訓練學校為到歷史園地的開幕儀式主持。歷史園地展示以往搜查行動的記錄和退役的搜查裝備,讓參觀者對警察搜查隊增加認識,亦讓人員撫今追昔,緬懷隊伍奮鬥歷史。
訓練
警察搜查隊的訓練、教材及檔案編制,於2009年獲得香港品質保證局頒發管理系統品質認證。警察搜查隊及後對其訓練課程進行多項改革,由以往著重職業導向的3星期基本訓導課程,改為一個為期3年,以學習為本的四單元課程。包括基本防禦性搜查及場地保全課程(3星期)、實習工作(18-24月)、高級搜查及場地保全訓練課程(1星期)、小組課題研習及書面或口述報告(3個月)及考核個人對課程認知的評審面試 (30分鐘)。於2010年3月,獲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定該隊的警察搜查及場地保全文憑達資歷架構第三級,內容包括:進階房間搜查、車輛搜查、各類安惟檢驗器材的原理及運用、大型安全保障行動規劃、職業安全健康的知識、進階反恐知識、野外失蹤人士搜尋技巧、食品搜查及安全事項以及人群行為觀察技巧等 。
人員完成警察搜查隊訓練後會獲取資歷級別第三級的專業證書,有機會銜接香港其他大專院校學術課程,成為首個香港政府部門獲教育局推行的香港資歷架構認可營辦者 。
加入警察搜查隊須接受特別訓練,包括高空搜查隊的攀爬訓練、密閉空間搜查隊接受建造業議會的課程,取得合資格人士證明書、核准工人證明書及急救證書等相關專業資格,並且再接受為期5天由香港消防處提供的訓練及純氧樽運用的訓練,每次進入密閉空間均須按程式測試氣樽,以確安全。屬督察級的人員,則須考獲合資格人士證明書,始能負責密閉空間外的監察、支援工作,所有資格每3年須覆試一次 。
警察搜查隊除了為到香港提供的安保搜查訓練外,亦會為到中國、澳門及海外提供專業的培訓,以促進安全檢驗搜查跨領域及跨地域的發展,加強與各國警隊合作,以提升世界的整體反恐搜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