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警官證
武警警官證是現役警官身份的證明,由武警部隊主管部門發放管理。
作用等同身份證,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證明。一般都註明了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隊、武警警銜等,上有照片並加蓋所屬單位公章。
人民警察證
人民警察證是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有效證明,但非工作時段、場合下作用不等同身份證,買票、投宿均不認可此證為身份證明。
正面有持證人著常服免冠的寸照並註明持證人姓名、[某省]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警號;背面則註明持證人姓名、性別、血型、出生日期、職務、警銜、有效日期等,底邊並著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製”字樣。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製,並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