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譚勇律師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曾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具有多年審判工作經驗。從法院離職後,譚勇律師還曾任職於上海某大型公用事業集團公司,擔任集團公司法務負責人、公司律師等職務,期間,負責處理了多起重大訴訟案件,審核全市重特大項目工程契約,參與上海市人大相關立法。
專業特長
公司商事、證券金融、房地產等爭端的解決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務。
代表作品
1.《定作人驗貨後訴請解除契約的處理》,發表於《人民法院報》 ;2.《欠缺價格條款而按照市場價格履行的適用》,發表於《人民法院報》 ; 3. 《增值稅發票作為關鍵證據使用的證明標準》,發表於《人民法院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