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英紅

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1967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85年分配到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和立案庭工作,現任濟寧中院正科級審判員、立案庭審判長。

譙英紅

她長期工作在審判一線,二十年如一日,滿懷對黨的審判事業的無比忠誠,在平凡的崗位上,用自己的行動踐行著司法為民思想,以一流的工作業績和熱情的司法服務,贏得了當事人的信賴和尊重,譜寫了一曲當代巾幗法官便民、利民、安民的新篇章。她先後12次立功受獎,其中,1989年、1990年、2001年3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002年被評為濟寧市綜合治理先進個人,2004年被授予濟寧市“巾幗崗位明星”稱號。她所在的立案大廳被評為濟寧市“優秀婦女維權崗”,立案庭先後被評為省法院、最高法院立案信訪先進集體,並榮記集體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

譙英紅:巾幗丹心為民情

在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譙英紅是一個普通的法官。1967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85年分配到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和立案庭工作,現任濟寧中院正科級審判員、立案庭審判長。她長期工作在審判一線,二十年如一日,滿懷對黨的審判事業的無比忠誠,在平凡的崗位上,用自己的行動踐行著司法為民思想,以一流的工作業績和熱情的司法服務,贏得了當事人的信賴和尊重,譜寫了一曲當代巾幗法官便民、利民、安民的新篇章。她先後12次立功受獎,其中,1989年、1990年、2001年3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002年被評為濟寧市綜合治理先進個人,2004年被授予濟寧市“巾幗崗位明星”稱號。她所在的立案大廳被評為濟寧市“優秀婦女維權崗”,立案庭先後被評為省法院、最高法院立案信訪先進集體,並榮記集體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

辦鐵案 書寫公正保民安 法官的品格是公正。譙英紅深知,作為一名法官,掌握生殺予奪大權,責任重如泰山,只有公正的審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到既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才能真正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百姓平安。 為把每起案件辦成鐵案,她在庭審中注重程式上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讓被告人充分行駛辯解、辯護權,維護中立、公正的法官形象;在案件實體處理的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無論是被告人罪行嚴重或地位顯赫的有影響的大案,還是普通民眾鄰里糾紛引起的自訴案件,她都能以無私無畏的精神,嚴把事實、證據關,準確適用法律,提高辦案質量,維護審判的公正。為了追求公正,她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用在化解當事人及其家屬的激奮情緒所作的富有人情味的大量思想工作中。凡有被告人親屬或被害人及其親屬來訪,她都熱情接待,除了耐心講解相關案件的審判程式和實體法律規定外,對於情緒激奮的來訪者,她在勸慰時,既不失法官的威嚴,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她主審的張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庭審時,被害人親屬情緒極為激動,強烈要求判處被告人死刑,而被告人及其親屬則以被害人有過錯等為由要求對被告人從輕判處。庭審後,根據查明的事實和證據,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由於譙英紅在庭審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被害人家屬的訴訟權利,庭審後在雙方親屬來訪時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判決書又有理有據地闡明了定罪、量刑的理由,最終雙方家屬都分別找到她,稱讚她辦案公正。 法官作為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形象代言人,她的神聖就在於除暴去邪保平安,化解矛盾止紛爭。譙英紅同志在從事刑事審判工作的十多年裡,以對法官職業的無比崇敬和不負人民重託的強烈責任感,情系人民,秉公執法,審結各類一審重大刑事犯罪案件300餘件,判處犯罪分子390餘人,無一改判、發回重審;審結的500餘件各類刑事二審案件,當事人無一申訴,以自己的行動維護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擦亮視窗 情系百姓護民權 立案庭既是審判工作的“入口”,也是法院形象的“視窗”。根據工作需要,2001年,領導安排譙英紅到立案庭工作。 在有些人眼裡,立案庭工作繁瑣、枯燥、無味,是不少人都不願呆的部門。然而,她正是在這些人們不願呆的崗位上,用她堅實的腳步留下一串串閃光的足跡。幾年來,譙英紅同志在人員少、案件多的情況下,心中時刻裝著人民的利益,堅持把對人民的愛、對社會的責任感貫穿到每一件案件的立案審查和對當事人的熱情服務上,僅去年以來,她審查立案各類民商案件2200餘件,所立案件全部合格,做到了準確、及時、高效;接待、指導各類當事人依法訴訟13000餘人次,發放各類訴訟指南、常用法律小知識等普法材料10000餘份,用她辛勤的勞動和汗水贏得了人民民眾的信任,展示了人民法院為人民的良好形象。 實施民心工程。“假如我是一名當事人”、“假如我的父母兄弟姐妹到法院來打官司”,譙英紅常常這樣換位思考。她立足本職,乾一行、愛一行,把立案大廳作為創建“巾幗文明示範崗”和“巾幗崗位明星”、“百崗千星”創評活動的陣地。為更好的服務於當事人,她與其她法官一起在立案大廳實施開展了“四心”親民、“四少”利民、“四個一”暖民的民心工程(“四心”,即:接待當事人熱心、聽其陳述耐心、解答諮詢溫心、解決問題誠心;“四少”,即:讓當事人少跑一趟腿、少等一分鐘、少誤一次工、少費一點心;“四個一”,即:向當事人送一張笑臉、道一聲問候、供一杯熱水、讓一個座位),讓當事人在依法訴訟中,感受司法的人文關懷,做到了接待一個當事人,溫暖一方百姓心。 2004年深秋的一天,花甲之年的張大娘步履蹣跚地來到立案大廳,正在值班的譙英紅趕緊上前扶她坐下,端上一杯熱茶,穩定了她激動的情緒,開始認真聽取其不幸的遭遇。1995年,懷著對晚年生活的美好憧憬,張大娘從祖籍棗莊市搬遷至濟寧市,與退休工人郝老先生攜手組成了新家庭,滿以為從此就可安度晚年,然而不到一年時間,二老由於性格不和,經常為瑣事爭吵不休,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下去,短暫而不幸的婚姻通過訴訟結束了。一審法院將房屋判給郝老居住,張大娘僅得到千餘元的房屋購買款,同時還要承擔共同債務1000元。張大娘對法律不熟悉,超過了抗訴期限,未能通過二審維護合法權益,生活頓時沒了著落,晚年面臨淒涼的境遇。譙英紅了解情況之後,一邊安慰張大娘,一邊向其解釋相關法律規定,一審判決對二老房產的處分顯然不當,“這個案子可以立案再審,法院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該案經過立案再審,合理地分割了共同財產。張大娘生活有了保障,再次來濟寧中院找到譙英紅,“譙法官,俺心裡好受些了,是你給了俺生活的希望”。 扶弱助貧 熱腸柔情解民憂 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民眾的小事,是我們的大事;民眾的難事,是我們急需要辦的事,”譙英紅這樣說也是這樣做的。一天,立案大廳走進一位30多歲,臉色憔悴、衣著破舊的男子,他是鄒城市一山區農民吳憲峰,他的兩個女兒在一次開山爆破中同時受到意外傷害,本就一貧如洗的家遭到毀滅性打擊,活潑可愛的孩子轉眼間肢體殘廢,痛的只能整天以淚洗面,妻子經受不住刺激,精神崩潰了。面對巨大的悲痛和高額的醫療費,吳憲峰的心在滴血,今後怎么生活啊?吳憲峰決心運用法律武器索取經濟賠償來撐起這個家,在一審法院沒有得到滿意的判決後,抗訴到濟寧中院,可是4500餘元的訴訟費讓他又陷入了絕望之中。譙英紅了解這一情況後,迅即向領導作了匯報並徵得同意後,為吳辦理了緩交訴訟費立案手續,再一次保障了讓有理而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吳憲峰這位背負沉重生活壓力的錚錚漢子,禁不住淚流滿面。 把方便讓給別人,把責任和困難留給自己。多少個節假日,為了替當事人排憂解難,當別人與自己的孩子遊玩嬉戲享受天倫之樂時,她卻在加班加點研討案情,立案排期,評查案件;多少個美好的夜晚,當人們與家人一起聊天、看電視時,她卻在燈下反覆查閱案卷、結合案情鑽研法律知識,為的是給當事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多少次,當親人病臥床榻亟需照顧時,她卻心存愧疚,將責任“無情推卸”給了家人,毅然地投身工作。有的當事人對法律常識缺乏了解,當最後一天抗訴日期為節假日時,他們怕耽誤了抗訴,也趕來立案,有的還是從鄉下來的,按理說完全可以順延至星期一再辦理,但譙英紅同志急民眾所急,想民眾所想,為了減少當事人的訴累,為了不讓當事人在時間和經濟上再受一次損失,她將自己的電話號碼告訴單位值班室,以便及時趕到單位為當事人辦理立案手續。像這種情況她已經說不清有多少次了。 多年來,譙英紅沒有休息過一個完整的節假日,為的是儘快辦結一個案件,減少當事人的訴累;經常資助弱勢民眾,為貧困當事人買飯、買車票,心裡裝著的永遠是百姓的疾苦;為弱勢群體辦理減、緩、免訴訟費20餘萬元,讓有理沒錢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用自己的行動在黨和人民民眾之間架起了一座連心橋。 清正廉潔 一身正氣鑄天平 譙英紅時刻牢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一名法官,奉公守法,自覺遵守黨紀、政紀和法官職業道德,堅決貫徹關於法官不得有的13種行為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廉政制度及本院的廉政措施。面對社會上的各種誘惑,譙英紅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持做到心不動、眼不紅、手不伸。她專門為自己約法三章:絕不在家中接待當事人及當事人的親朋好友;絕不接受當事人的吃請和任何禮品;堅持依法辦案,絕不因外界的因素或自己的好惡放棄原則。 二十多年來,她審理多起案件,無一錯案,審查立案的各類案件無一錯立、漏立,無一亂立案、亂收費現象,憑著一身正氣,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文明、高效、廉潔的司法形象,捍衛了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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