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新疆和靜縣上游公社插隊任生產隊長;
山東機器廠助理工程師;
山東省環保科研所工程師;
山東省環保局科研監測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
山東省環保局(廳)科技標準處處長;
2011年6月-2015年12月任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免去職務
2016年1月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免職通知,決定免去謝鋒的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職務。
涉嫌違紀
2013年至2014年,謝鋒2次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家具折合總計12.2萬元。另外,謝鋒存在違反廉潔紀律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已退休,未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正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人物事件
2019年4月22日,生態環境部通報7起典型案例問責情況:
山東省嚴重過剩產能行業新增產能問題突出。中央環保督察發現,山東省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貫徹落實國務院 “嚴禁電解鋁、鋼鐵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要求上作選擇、搞變通,截至督察進駐時全省電解鋁總產能達1260萬噸,遠超2017年產能控制在400萬噸的目標。省發展和改革委對化解電解鋁行業嚴重過剩產能審核不嚴;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原省環境保護廳審核監督流於形式,縱容違規新增產能項目建設;濱州市黨委、政府放任縱容新增嚴重過剩產能項目,甚至弄虛作假;聊城市相關部門縱容過剩產能違法建設,包庇違法行為,欺瞞上級檢查。2014年至督察進駐時,全省累計違規新增電解鋁產能超過600萬噸,同時大量配套燃煤發電機組,導致燃煤消費總量控制不力,污染排放突出,給大氣環境治理改善帶來巨大壓力。
山東省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共問責21名幹部(其中8人與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落實不力問題合併問責)。其中,給予時任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謝鋒(已退休)等2人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