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等職務。
後任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巡視員、黨組成員,分管廣東省殘聯宣傳文體部、項目辦公室、專項扶助辦公室,聯繫省殘疾人體育與藝術中心。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3月,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原巡視員謝禧樂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調查。
開除黨籍
2014年10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對省殘疾人聯合會原副理事長、巡視員謝禧樂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謝禧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報名目的辦法,共同騙取征地補償款,數額巨大。
謝禧樂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謝禧樂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提起公訴
2014年12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原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巡視員、副理事長謝禧樂利用其分管征地及項目建設的職務便利,與社會人員共謀,共同貪污財政征地款72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