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敏傑

謝敏傑,曾任灌陽縣公安局主任科員。 2018年5月4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9月30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灌陽縣公安局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4日,灌陽縣公安局主任科員謝敏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30日,桂林市紀委監委對灌陽縣公安局主任科員謝敏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謝敏傑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他人財物,涉嫌單位行賄罪。

謝敏傑作為黨員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決定給予謝敏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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