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年08月至1986年01月,武昌縣林特局幹部;
1986年01月至1986年10月,武昌縣保福鄉副鄉長;
1986年10月至1993年09月,武昌縣科委秘書、縣委農工部科長、縣委辦公室督辦檢查室副主任;
1993年09月至1995年01月,武昌縣委秘書(正科級);
1995年01月至1996年03月,武昌縣烏龍泉鎮黨委書記;
1996年03月至1997年11月,武漢市江夏區烏龍泉鎮黨委書記;
1997年11月至2001年06月,江夏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
2001年06月至2005年04月,江夏區委副書記
(其中:2001年06月至2004年07月,援藏任乃東縣委書記);
2005年04月至2007年01月,武漢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2007年01月至2007年04月,蔡甸區委副書記、區政府代理區長(2007年03月任);
2007年04月至2011年09月,蔡甸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11年09月至2015年07月,蔡甸區委書記;
2015年07月至2018年02月,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3月1日,據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訊息: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31日,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謝宗孝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謝宗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違背宗旨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大肆進行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謝宗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依法逮捕
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鹹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9月,鹹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謝宗孝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湖北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鹹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