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83.08——1984.05,山西省晉東南教育學院任教;
1984.05——1984.09,在山西省晉東南行署計委工作;
1984.09——1985.06,山西省晉東南行署教育局幹事;
1985.06——1987.07,山西省晉城市教育局幹事、團支部書記;
1987.07——1991.06,在山西省晉城團市委工作,歷任學校部副部長、常委、部長;
1991.06——1996.11,山西省晉城市委辦公廳主任科員;
1996.11——2001.05,中共山西省晉城市紀檢委常委、監委委員、機關黨支部書記;
2001.05——2002.01,中共山西省陵川縣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
2002.01——2006.04,中共山西省陵川縣委副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2006.04——2008.11,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副書記、高平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08.11——2009.12,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書記、高平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09.12——2013.06,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書記;
2013.08——2014年03,山西省監察廳副廳長。
2014年03——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2014年0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涉嫌違紀
違紀事實
謝克敏在擔任山西省高平市市長、市委書記和省監察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並夥同他人貪污公款;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與他人通姦。
接受調查
2014年3月6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布訊息,山西省監察廳副廳長謝克敏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山西省紀委對省監察廳原副廳長謝克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中央紀委對該案查辦工作進行了督查。
處理處分
謝克敏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貪污問題已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審議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謝克敏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謝克敏行政開除處分已按程式由山西省監察廳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立案偵查
2014年8月,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山西省監察廳原副廳長謝克敏(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污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