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埃爾•希利亞德曾就學於惠靈頓維多利亞大學和師範學院,先後當過“南方十字架”勞動黨報的記者、教師和“紐西蘭聽眾”雜誌的副編輯。1971年,獲奧塔戈大學羅伯特一伯恩斯獎金。
諾埃爾•希利亞德早期創作以短篇小說為主,六十年代開始轉向長篇。主要長篇作品有《毛利姑娘》(1960)、《歡樂的權力》(1966)、《綠河之夜》(1969)、《毛利婦女》(1974)、《光榮與夢想》(1978)。
諾埃爾•希利亞德的作品大多是描寫毛利人,反映他們的痛苦和願望,他們的所思和所想,涉及了紐西蘭社會突出的種族歧視問題,很具有現實意義,在國內產生了相當的影響。
諾埃爾•希利亞德的這種創作思想和他的生活經歷是分不開的。他從小生長在毛利人集居的吉斯伯思,和毛利人有過廣泛的接觸,耳聞目睹的樁樁事實喚起了他對毛利人的同情,加深了對他們的理解,也觸發了他的文思。
作為一個白人作家,諾埃爾•希利亞德能站在毛利人一邊,用文學的形式為他們伸張正義,揭露、譴責社會對毛利人的世俗偏見和種族歧視,表達了“膚色不同,人格平等”的進步觀念,這是難能可貴的。在諾埃爾•希利亞德之前,還沒有一個白人作家能如此打破禁忌,大膽地描寫這一令人敏感的題材。
諾埃爾•希利亞德的《毛利姑娘》(Maori Girl)可稱作一部對白人社會和統治階級的抗議書,它描寫了在一個不平等的社會裡,人的膚色之差竟成了人的等級之差;在這個社會裡毛利人被看作是二等公民,他們含垢忍辱,受盡冷遇,在所謂的“都市天堂”里背負著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十字架。
小說圍繞著女主人公內塔這個毛利姑娘的成長,特別是她進城後的一聯串逆遇,有力地揭露、抨擊了這種人歧視人、人壓迫人的不合理社會制度,把矛頭直指當時的統治階級,同時作者在內塔這個人物上又傾注了深切的同情,引起讀者強烈的共鳴。
《毛利姑娘》無論從藝術與現實的關係,典型環境與典型人物的塑造,表現方法和語言風格角度來看,都堪稱為批判現實主義的佳作。
《毛利姑娘》20世紀60年代初在倫敦首次發表,後又陸續翻譯成各種文字。它之所以產主如此廣泛的影響絕非偶然,那是因為作家作為現實生活忠實的反映者,能切中時弊,提出了社會所共同關心的問題,使一個普通毛利姑娘的故事具有控訴社會的典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