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依據黨的農村政策,研究制訂促進全市“三農”發展的重大政策。2、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
3、負責涉農部門的綜合協調,加強對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項農村方針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牽頭抓好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5、負責指導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流轉工作。
6、負責實施全市農民素質培訓工作。
7、負責實施全市欠發達鎮鄉幫扶工作和對口支援幫扶工作。
8、負責農村工作指導員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
10、抓好村級財務管理及公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11、完成省農辦、紹興市農辦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