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紹興市有關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我市相關的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二、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負責擬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協調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並實施全市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
三、負責按規定承擔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四、負責推進國際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推進電子商務工作。
五、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工作。
六、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國際貨代企業的備案登記與管理;管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
七、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規範機電產品出口秩序;指導國家、省和市級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建設。
八、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推動國際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推進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
九、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推動產業調整和技術升級;指導和組織對外招商工作,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事項;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十、促進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依法審核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本市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一、負責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的應訴應對及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有關產業安全方面工作;負責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和對外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反壟斷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做好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貿易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二、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牽頭組織赴國(境)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
十三、負責協調貿促會、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市商務局共設6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人事工作,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事務;負責局務工作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與督辦;承擔公文和印章管理、秘書事務、政府採購、外商邀請和接待、機要、保密、檔案、通信等工作事務;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處理行政複議案件;承擔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編制預決算並執行預算;承擔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來信來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等維穩工作。
(二)行政審批服務科。授權承擔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
(三)綜合調研科。負責黨群和紀檢行風工作;負責做好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全局網站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市領導批示件;參與研究分析國際、國內商務形勢和發展趨勢,參與組織擬訂我市商務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劃、實施意見;研究分析國際、國內商務形勢和發展趨勢,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匯總商務統計資料、發布商務信息;負責有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課題調研工作;牽頭擬訂全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相關科室提出年度各類考核目標的計畫建議;承擔商務工作績效評估。
(四)對外貿易科。擬訂並實施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全市進出口狀況,提出建設外貿強市的建議,推動外貿提質轉型;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承擔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國際會展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組織企業參加商務系統外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推進出口基地和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承擔全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促進工作;指導全市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研究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承擔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對外貿易的扶持政策,負責審核、申報中央、省級各類外貿扶持資金;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協助處理國際貿易糾紛;負責進出口業務統計和分析。負責電子商務工作;依法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收集境外貿易壁壘信息,建立並完善預警網路和機制;組織開展WTO規則及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宣傳、培訓和諮詢;承擔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調查應對工作;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發布產業損害預警報告;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依法對我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根據上級商務部門委託,開展經營者集中的調查工作;依法調查對外貿易中的壟斷行為,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指導我市企業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外商投資科。參與制定全市外商投資、服務外包的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服務外包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重大招商活動;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 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承擔外資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承擔全市外商投資項目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指導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參加貿易展銷會、洽談會等;指導開發區的招商引資工作;推動服務外包發展和平台建設;承擔全市外商投資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六)對外經濟合作科。擬訂並執行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項目設計諮詢、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實施外經經營權資格年檢;負責全市對外承包工程、項目設計諮詢、對外投資等經濟合作的統計分析;負責指導境外投資發展工作;指導市內優勢產業到境外開展加工貿易、資源開發、設立工業園區、建立國際行銷網路、開展跨國併購、設立專業市場及產品行銷展示中心;負責境外企業和機構的年檢、年審、信息服務和交流工作;協助處理境外經貿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