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模式

以股份合作制形式開創中小企業改革的先河,一個縣級市諸城曾經受到各界的極大關注,“諸城模式”也由此出了名。儘管改革引發過諸多爭議,但時隔10年,諸城人至今還以走在前頭而自豪,並通過對當年的改革模式進行二次改制,不斷豐富著“諸城模式”的內涵。

基本簡介

新“小鍋飯”為改革出難題

從1992年4月開始,山東省諸城市以明晰產權關係為突破口,以股份合作制為主要形式,對中小企業實施產權制度改革。在此過程中,改革不斷遭遇難題,諸城走出了一條“生產力出題目,生產關係作文章,靠深化改革化解新矛盾,促進新發展”的道路。

發展階段

按照諸城市政府的說法,10年改革,經歷三個階段。從1992年到1997年為第一階段。在此階段,主要是以明晰產權關係為重點,對縣域企業進行全面改制。當時,該市企業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是虧損面大,債務負擔重,後續發展乏力,當地政府在調查分析後,把主要原因歸結為產權關係不明晰,利益關係不直接。為此,1992年下半年在國有小型企業電機廠試點,並從1993年5月開始,對城鄉企業全面進行改制,主要採取了七種形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外資嫁接、無償轉讓產權、破產、租賃和兼併等,而股份合作制是改革的主要形式,共有210家,占改制企業總數的77.2%。這種改制形式用通俗的說法就是職工平均持股,諸城模式也是以此為主要特徵被外界關注的。

在初步實現政企分開、轉換經營機制的基礎上,大多數改制企業由死變活、由虧變盈。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隨著企業規模擴大,光靠職工入股籌資已不能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而且由於企業做大與個人股本份額相應變小,產權對股東的約束力明顯減弱,職工對企業的關切度下降。特別是由於平均持股,經營者所持股本份額太小,缺少足夠的責任感和壓力感,新的“小鍋飯”局面形成,改革又開始陷入困難。諸城四達公司作為最早一批改革試點的企業,其副總經理倪少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此體會很深。

“四擴一調”推進二次改制

改革不得不進入調整階段,二次改制也就自此開始。在這個階段,諸城市主要推行了“四擴一調”。按照諸城市政府的介紹,“四擴”,一是發動內部職工對企業追加投資,擴大股本總額。二是轉讓銀行貸款擴股:在不改變企業與銀行借貸關係的前提下,把貸款配置為貸款股,按照自願的原則,劃轉到個人名下,在規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將債務變股權,變企業負債為股東負債,變法人還款為眾人還款。三是量化新增資產擴股。就是對改制企業新增資產進一步明晰產權,量化配送給股東職工,記到個人名下,只作為分紅的依據,不得轉讓、繼承、贈予、抵押和變現,待轉移或變現時,由出讓人照章繳納個人所得稅。四是吸引社會法人資金擴股。“一調”,即調整股權結構:在推行“四擴”的過程中,鼓勵經營者和經營管理層人員多參股、持大股、控股權,形成一個持大股群體。

用四達公司副總經理倪少波的話說,“擴”是量的變化,而“調”則是質的變化。在他看來,這樣一調,就從利益機制上調動了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積極性。據當地政府介紹,四達公司是諸城改制早、效果最好的企業之一,其絕緣產品的全國市場占有率達到70%,企業幾乎不負債,去年的產值1.87億元,銷售收入1.66億元,利稅1853萬元,利潤達1287萬元,均達到改制前最好年份1992年的10倍以上,倪少波個人就持有公司百萬元以上的股份。

據調查,到去年,諸城市162家改制企業,董事長持股50%以上的56家,占34.6%;董事會成員(不包括董事長)持股50%以上的45家,占27.8%;職工或持股會持股50%以上的32家,占19.8%;其他29家占17.8%。同時,在分配製度方面,開元公司在量化新增資產擴股過程中,設定了勞動股,不僅按勞分配、按股分紅,還讓勞動力參與稅後利潤分配,探索了新的分配形式。

企業組織形式升級有五種方式

改革的前兩個階段讓大部分企業開始由小變大、由弱變強,但它只是完成了救活企業的目標,新出現的“小鍋飯”問題需要在發展中解決。特別是,在改制初期以股份制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等形式登記的企業,按照1994年7月1日實行的公司法,其實都是不符合規範的。這就為進一步改革提出了新的考驗:企業組織形式需要升級。

目前,諸城市的企業都認識到了這一點,並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在做這件事情。政府也在引導企業繼續深化改革:(1)對具備一定規模的企業集團,將其核心企業和緊密層企業改組為規範的公司,完善出資人制度和母子公司體制,並實行增資擴股和資產重組,使母公司註冊資本超過5000萬元,組建五個以上子公司,使子公司註冊資本之和達到5000萬元以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2)對股東人數多、規模大的股份合作制企業,在“四擴一調”的基礎上,經營管理層持大股作為自然人股東,一般職工股東組建內部員工持股聯合會作為法人股東,共同出資將股份合作制企業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3)對股東人數少、股權相對集中的股份合作制企業,具備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和註冊資本條件的,在職工股東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內部股權轉讓,直接由股份合作制轉換為有限責任公司。(4)對整體嫁接改造和資產重組的企業,將原企業內部職工股整體規範為內部員工持股聯合會,與其他企業法人股或外資股共同組建公司制企業,原企業予以註銷。(5)對困難企業,在資產債務重組的基礎上,直接按公司法的要求組建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老企業的淘汰和新企業的催生,實現企業組織形式的升級。

擱置爭論,強調發展

諸城經過10年的改革,脈絡很清晰:“改制”、“調整”、“升級”三個階段;與之相對應,諸城市政府把企業的發展也大致分為“放小”、“培強”、“做大”三階段。

“改革不能拘泥於形式,要大膽地試,只有觸及深層次的問題,改革才能真正改出成效,擱置爭論、強調發展才是對待事物的正確態度。”諸城企業改革所經歷的幾個階段,都在圍繞產權這一核心,循序漸進地進行,“改革的方向是正確的,促進經濟的發展是最好的試金石。”

接受記者採訪的諸城人對當年的改革嘗試幾乎都持肯定態度,並以第一個“吃螃蟹”為一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他們的理由是,經過改革,大部分企業活了,而且有的也已經很強了,縣域經濟發展起來了:2001年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00億元;全市限額以上工業完成增加值32.5億元,銷售收入137.2億元,均同比增長15.9%,實現利稅9.4億元,增長21.8%,經濟效益綜合指數達到128.2%;財政總收入達到7.6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4.64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5664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738元。

諸城人認為,對於改革出現爭論是正常的,但不能因此耽誤了發展。“畢竟在改革的初期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模式,能跨出這一步是不容易的。如果說諸城的改革走了些彎路的話,那就是改革到今天已經和全國同步了,走的時間長了一點。但嚴格來說,並不能算是彎路,因為諸城的代價就是其他地區借鑑的經驗,讓這些地區少走了彎路。先走一步,比後來者要多付出好幾倍的努力。”諸城市經貿局副局長王曙華這樣說,“改革必須有探索、提高、升華的過程。要對改革的探路者多一點寬容心。”

四達公司副總經理倪少波認為,改革的每一個階段都會遇到問題,需要按照不斷改革的辦法加以克服和完善。就每個企業來說,改革的效果不會都一樣,有些企業可能在半途走了彎路,成效也就不那么顯著,但並不能因此簡單地認為改革是錯的,“改革對不對,關鍵是看效益,看民眾滿意不滿意。”

改革箴言

採訪中,諸城市有關方面在總結十年改革時,還特彆強調了六方面的體會:

第一,縣域企業改革必須正確貫徹“抓大放小”的方針,堅持先“放小”後“抓大”。縣一級企業絕大部分是小企業,原則上都屬於“放”的範疇。在企業改革過程中,只有放得開,才能搞得活;只有先“放小”,才能在“放”的過程中把小“抓”大。

第二,企業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的目標,著力在深化產權改革上作文章,必須從明晰產權關係入手,割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臍帶”,使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

第三,企業改革必須與外部改革相配套,整體推進。舊體制帶來的政企不分、富餘人員多、企業辦社會等弊端,單靠企業自身改革是無法解決的,必須配套進行外部改革,為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條件。

第四,深化企業改革,必須走“三改一加強”的路子,把改革與改組、改造、管理有機結合起來。改革雖然是搞活企業的前提和核心,但它代替不了改組、改造和管理,只有“三改一加強”配套聯動,整體運作,才能見到實效。

第五,企業改革與發展,關鍵在於加強領導,並注重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企業經營者幹事業、比貢獻的積極性。

第六,深化企業改革,必須堅持系統的思路和連貫的政策,沿著一個目標、一條路子,堅定不移地走到底。從股份合作制到“四擴一調”,再到推進企業組織形式升級,都沒有偏離產權改革這條主線,也沒有拋開過去的基礎另起爐灶。同時又注意不守攤子、不背包袱,不拘泥於過去的框框,而是隨著改革的深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從更高層次上對以前的思路和政策不斷進行調整完善、創新提高,使之更加符合實際,更有利於企業發展。

模式起因

1992年諸城市對150家市屬獨立核算企業進行了清產核資,並對其中部分企業進行了資產評估,結果發現:(1) 企業虧損面大,虧損額驚人,有103家明虧和暗虧,占企業總數的68.7%,虧損額達1?47億元,相當於當時全市1年半的財政收入。(2) 國有資產流失嚴重。從32戶市屬企業的資產評估來看,國有資產流失1億元,流失率為63.7%(不含土地方面);企業無法收回的呆賬和壞賬達1000萬元,占應收賬款的10%;此外,設備不提折舊、企業內部偷盜等也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3) 絕大部分企業負債率偏高,全市企業資產負債率達85%左右。

基本做法

在上述背景下,1992年9月-1994年7月,諸城市以"先出售後改制、內部職工持股"為主要形式,在市、鄉企業中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其基本做法是:

1? 對國有和集體企業進行資產評估,剔除非經營性資產,土地使用權評估但不出售。企業如果有淨資產,將其折股出售給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同時將企業全部資產和負債一併轉移給改制後的企業。出售採用配股認購和自願認購兩種方式。政府將出售經營性資產的收入部分以借貸形式留給企業有償使用1~2年不等。對一些資不抵債或生產經營性資產很少的企業,採取職工募股形成淨資產,補充流動資金。

2? 建立相應的企業治理結構。其特點有:(1) 政府不定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框子,不提候選人名單,全體股東一股一票直接選舉產生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監事會再選舉出董事長和監事會主席,並由董事會聘任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2) 在企業內部,黨組織起保證監督作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新三會"與黨委會、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等"老三會"交叉協調。

3? 同時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政府機構職能改革、培育發展勞動力市場等配套改革。

模式效果

企業改制、政府職能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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