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意義(上下)

內容介紹

《論意義:符號學論文集(上下)》分四部分,包括了關於語言的思考、語義結構、結構與歷史、敘述語法的成分、敘事的行動元機構、結構語言學與詩學等。《論意義:符號學論文集(上下)》由A.J.格雷馬斯(Algirdas Julien Greimas)所著。

作者介紹

結構語義學的倡導者--A·J·格雷馬斯
格雷馬斯在法國敘述符號學方面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的主要成就在敘事體的語義方面。他試圖按照公認的語言範例來描述敘述的結構,這種範例一方面來自索緒爾關於“語言”和“言語”的理論,另一方面也來自於索緒爾和雅各布森的二元對立的基本指示作用的概念。其最重要的兩部著作是:《結構語義學》(1966年)和《論意義》(1970年)等。
格雷馬斯的成就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格雷馬斯的《結構語義學》發展和完善了普羅普的“功能”說,並衝破了民間故事的範圍,就小說人物及敘述句法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更具普遍意義的理論闡述。
二.格雷馬斯從語言學理論出發,對符號學的研究對象加以更明確的定義,文學作品作為研究對象是用一種特定的自然語言講述出來的故事,因此是一個意義的整體。也就是說,敘述文是由一個能指和一個所指組成的整體。他認為敘述符號學的主要任務是研究敘述內容(即所指)的結構。而敘述內容又分為兩個部分:語義和語法。語法構成敘述內容的組合,語義則給組合中的各單位以特定的含義。另外,格雷馬斯還強調層次在結構分析中的重要性。
三.格雷馬斯的一個引人注目的成果是“行動素模式”。他把人物按其表現分為六個功能,即相輔相承的三組成分:主體/客體、送信者/受信者、助手/敵手。這一模式有助於對小說人物以及敘述結構進行分類。
四.格雷馬斯發明了關於深層概念模式的“符號方陣”:四個方位分別代表結構發展的四個不同階段,它們之間的主義關係可按照形式邏輯的對立、矛盾、包涵等關係來解釋。
格雷馬斯的理論可以看作是對普羅普最初構想的一種發展和改進,他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情節結構模式的建立揭示出敘事體深層結構所顯示的意義。與普羅普不同的是他把故事視為類似句子的語義結構,注重的是功能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單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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