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

(一)外國人的本質054 (一)外國人私法地位的歷史分期193 (三)外國人的人格權214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2月1日)
平裝: 480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03670509
條形碼: 9787503670503
尺寸: 23 x 15.4 x 2 cm
重量: 567 g

作者簡介

王利民,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專業學位教育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1959年7月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1986年7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86年7月至2002年2月在東北財經大學工作,曾任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2002年3月任教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法學會會員;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遼寧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出版專著《民法本論》、《物權本論》;主編《民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智慧財產權法教程》、《民法原理》等著作十餘部;發表《民事責任歸責原則新論——過錯推定規則的演進:現代歸責原則的發展》、《論和諧社會的私法構建》、《我國公有權制度的物權法構建》、《我國用益物權體系基本概念研究》等論文70餘篇。

內容簡介

《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從人文主義革命以來的自然理性分析出發,揭示了人的法律本質並剖析了近現代以來私法和國際法上人的基本理念和制度,從而使《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內容具有強烈的法哲學色彩。從這種深入而且相當巨觀的角度,《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提出了我國私法乃至整個法知識體系長期以來忽略了的一個問題,即法律的倫理基礎問題。《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對此的分析確實有一種振聾發聵的作用,從這一點上來說,其立意頗高,且實現了研究目的。《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對我國現行主導性法理的批判性分析亦具有相當價值,很值得法學界認真思考。《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引證資料豐富,從國內外名著到各國立法以及國際公約均有涉獵,這使得內容和主題更加切實。《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結構清晰合理,行文流暢,語言凝練,具有良好的可讀性。

目錄

前言001
上編 論人的私法地位
第一章人003
一、生物的人003
(一)人性的認識003
(二)人的自然屬性007
(三)人的感性011
二、法律的人013
(一)人格的認識013
(二)人的社會屬性017
(三)人的理性021
三、公法與私法的人028
(一)公法的人028
(二)私法的人035
四、自然人037
(一)一個自然之人的法律承認037
(二)一個自然之人的價值體系039
(三)作為自然人格的法律能力041
五、法人044
(一)一種社會秩序的人格設計044
(二)一種社會秩序的本質屬性047
(三)作為秩序人格的法律能力 051
六、外國人054
(一)外國人的本質054
(二)外國人的判斷059
(三)外國法人標準061
(四)國籍不必存在064
第二章人的私法地位067
一、一個正義價值的判斷067
(一)正義是什麼與什麼是正義067
(二)正義作為法律的基本價值075
二、人的生活地位078
(一)生活地位的實在性078
(二)生活地位的自主性080
(三)生活地位的被動性082
(四)生活之人的多面性084
(五)生活規則的主體性086
(六)人性缺陷與實在法091
三、人的法律地位093
(一)法律地位的規範性與強制性093
(二)抽象與具體地位的二位背反095
(三)公法與私法地位的對立統一098
四、私法地位的本質100
(一)個人主義的社會結構100
(二)私法地位制度的確立107
(三)法律人格的一般平等112
(四)平等原則與差別事實113
(五)法律人格的社會意義117
(六)法律人格的本質屬性121
(七)法律人格本質的自由126
第三章人的私法地位與社會131
一、人的私法地位與市民社會131
(一)市民社會即私人利益社會131
(二)人的私法地位即市民社會135
二、人的私法地位與私有社會139
(一)私有是人的私法地位之本139
(二)人的私法地位是私有之源143
三、人的私法地位與市場社會145
(一)市場社會的關係是人的私法地位關係 145
(二)人的私法地位是市場社會的法律條件 147
四、人的私法地位與法治社會150
(一)法治社會是私法之治的社會150
(二)人的私法地位是法治的地位154
五、人的私法地位與和諧社會159
(一)和諧社會與人的私法地位價值一致 159
(二)人的私法地位與和諧社會共同存在 161
六、人的私法地位與法律文化165
(一)法律文化對人的私法地位的規定性 165
(二)肯定人的私法地位的羅馬法律文化 168
(三)否定人的私法地位的中華法律文化 175
下編論外國人的私法地位
第四章外國人私法地位的本質183
一、一個國際法秩序183
(一)作為國內法秩序的局限性183
(二)作為國內法秩序的補充性190
二、古代法的外國人私法地位193
(一)外國人私法地位的歷史分期193
(二)西方古代的外國人私法地位196
(三)中國古代的外國人私法地位200
三、近現代法的外國人私法地位201
(一)近現代外國人私法地位的立法本質201
(二)近現代外國人私法地位的確立原因205
四、外國人私法地位的具體私權209
(一)實在的私法地位209
(二)外國人的入境權212
(三)外國人的人格權214
(四)外國人的身份權215
(五)外國人的工作權217
(六)外國人的物權218
(七)外國人的智慧財產權222
(八)外國人的債權222
(九)外國人的訴權223
五、難民和無國籍人的地位225
(一)特殊的國際私法主體225
(二)特殊的國際私法待遇226
第五章外國人私法地位的承認228
一、外國人私法地位承認的必然性228
(一)自然理性的根據228
(二)財產分配的基礎239
(三)社會存在的前提243
(四)利益需求的動因248
二、外國人私法地位承認的必要性253
(一)人類生存的需要253
(二)社會發展的條件256
三、外國自然人私法地位的承認259
(一)承認的本質259
(二)承認的自然性261
四、外國法人私法地位的承認264
(一)承認的本質264
(二)承認的法定性268
(三)承認的範圍270
(四)承認的條件274
(五)承認的效力276
(六)承認的限制278
第六章外國人私法地位與私法283
一、法律現象的本質與判斷283
(一)法律現象的本質283
(二)法律現象的判斷285
二、人的私法地位與私法287
(一)人既是私法主體又是私法的對象287
(二)人的私法地位在自我創造中確立290
(三)私法是人的主體地位的存在條件295
(四)私法是人的主體地位的價值形式298
三、外國人私法地位與內國私法300
(一)外國人的私法地位與內國私法的形式300
(二)外國人的私法地位與內國私法的價值305
(三)外國人的私法地位與各國私法的趨同308
四、外國人私法地位與國際私法314
(一)外國人私法地位的承認是國際私法的條件314
(二)外國人私法地位的統一是國際私法的目標318
第七章中國法的外國人私法地位323
一、一個古老文明的新紀元323
(一)艱難的歷史開端323
(二)缺失的權利意識326
(三)不足的私有基礎330
(四)沉重的傳統負擔334
(五)重新走向新世界338
(六)立法的應然選擇340
二、中國法的外國自然人私法地位342
(一)民法通則的基礎構建342
(二)未來民法典價值分析345
三、中國法的外國法人私法地位349
(一)外國法人資格的承認349
(二)外國法人的分支機構352
四、中國法的外國人私權357
(一)中國法的外國人人身權357
(二)中國法的外國人財產權361
(三)中國法的外國人訴訟權367
(四)外國人承擔的私法義務368
五、中國法的外國人私許可權制370
(一)外國人的土地許可權制370
(二)外國人的礦業許可權制373
(三)外國人的投資許可權制374
(四)外國人的職業許可權制376
第八章外國人私法地位的制度380
一、外國人私法地位制度的本質380
(一)有關國際正義的制度標準380
(二)國際正義制度的確定根據385
二、外國人的國民待遇制度391
(一)國民待遇的本質391
(二)國民待遇的條件397
(三)國民待遇在中國404
三、外國人的最惠國待遇制度408
(一)最惠國待遇的本質408
(二)最惠國待遇的特徵412
(三)最惠國待遇的形式415
(四)最惠國待遇的適用418
(五)最惠國待遇的例外419
四、外國人待遇的補充規制422
(一)優惠待遇與普遍優惠待遇422
(二)歧視待遇和不歧視待遇425
第九章外國人私法地位的保護427
一、外國人私法地位的內國保護427
(一)內國保護的本質427
(二)內國保護的根據429
(三)內國保護的措施438
二、外國人私法地位的本國保護440
(一)本國保護的本質440
(二)本國保護的根據443
(三)本國保護的措施450
三、外國人私法地位的國際保護 457
(一)國際保護的本質457
(二)國際保護的根據461
(三)國際法院的地位468
主要參考文獻472
後記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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