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期權

認購期權

認購期權(call writer)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按照期權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擁有在期權契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即執行價向期權賣方買入約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契約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期權買方若不想買期貨,只需讓該契約到期作廢即可。

基本信息

簡介

認購期權(callwriter)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按照期權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擁有在期權契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即執行價向期權賣方買入約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契約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期權買方若不想買期貨,只需讓該契約到期作廢即可。如有人想買,認購期權持有者也可將認購期權轉賣出去。所以認購期權對買方來說是一個選擇權,如果市場行情對他有利,他可以選擇執行,否則可以放棄。但對收取了期權權利金的賣方來說,他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契約預先規定的執行價格賣出相關的期貨契約。因此,由於買方支付給賣方權利金,認購期權對買方是一個選擇權,而對賣方卻是一種義務。

常用策略

以單一或組合的期權合成策略入市﹐對後市方向或波幅作預期後可以不同的對應的期權買賣策略應付。一般較常套用的策略如下。

單一策略

認購長倉
買入行使價S的認購期權
套用:後市看升策略﹐對升幅越樂觀﹐應買入行使價越高(價外)期權﹐以達最高槓桿效應
打和點:S+已付出期權金
潛在盈利:結算價高於打和點,結算價-打和點
最大虧損:限於已付出期權金
認購短倉
沽空行使價S的認購期權
套用:認為後市不會上昇或整固﹐沽出認購期權以收取期權金
打和點:S+已付出期權金
潛在盈利:結算價打低於打和點,打和點-結算價﹐最多只限於所收期權金
最大虧損:無限

組合策略

勒束式長倉
同時買入相同月份行使價S認沽及行使價T認購期權
套用:認為後市會大幅波動﹐但未能肯定方向﹐涉及成本較馬鞍式長倉低
打和點:1.較低打和點﹐S-所收期權金總額
2.較高打和點﹐T+所收期權金總額
潛在盈利:1.結算價低於較低打和點﹕較低打和點-結算價
2.結算價高於較高打和點﹕無限
最大虧損:限於所付出期權金
勒束式短倉
同時沽出相同月份行使價S認沽及行使價T認購期權
套用:認為後市會窄幅波動
打和點:1.較低打和點﹐S-所收期權金總額
2.較高打和點﹐T+所收期權金總額
潛在盈利:結算價低於S﹕結算價-較低打和點﹐但只限於期權金總額
結算價高於T﹕較高打和點-結算價﹐但只限於期權金總額
結算價高於S但低於T﹕所收期權金總額
最大虧損:結算價低於較低打和點﹕較低打和點結算價高於較高打和點﹕無限
看好認購跨價
同時買入行使價S認購期權及沽空行使價T認購期權
套用:認為後市會溫和上昇﹐涉及成本比單一買入認購期權低
打和點:S+淨付出期權金
潛在盈利:T-S-淨付出期權金
最大虧損:淨付出期權金
看淡認購跨價
同時沽空行使價S認購期權及買入行使價T認購期權
套用:認為後市會溫和下跌
打和點:S+已收取淨期權金
潛在盈利:打和點-結算價﹐但限於已收取淨期權金
最大虧損:T-S-淨收取期權金
蝶式長倉
買入行使價S認購(認沽)期權﹐沽空2張行使價T認購(認沽)期權﹐買入行使價U認購(認沽)期權。附帶條件﹕T-S=U-T
套用:認為後市波幅收窄
打和點:1.較低打和點﹕S+淨付出期權金或
2.較高打和點﹕U-淨付出期權金
潛在盈利:1.T>結算價>較低打和點﹕結算價-S-淨付出期權金﹐但只限於T-較低打和點
2.較高打和點>結算價>T﹕U-結算價-淨付出期權金﹐但只限於較高打和點-T
最大虧損:限於淨付出期權金
蝶式短倉
沽空行使價S認購(認沽)期權﹐買入2張行使價T認購(認沽)期權﹐沽空行使價U認購(認沽)期權。條件﹕T-S=U-T
套用:認為後市波幅增加
打和點:1.較低打和點﹕S+已收取淨期權金或
2.較高打和點﹕U-已收取淨期權金
潛在盈利:1.結算價低於較低打和點﹕較低打和點-結算價﹐但限於已收取淨期權金
2.結算價高於較高打和點﹕結算價-較高打和點﹐但限於已收取淨期權金
最大虧損:T-S-已收取淨期權金或U-T-已收取淨期權金

認購期權長短倉套用法

香港大部分的投資者都有買賣股票的經驗,以股票期權來解說期權的普遍套用方法相信讀者會較易明了和掌握。
認購長倉看升
假設Y股票市價為55元,每手為1000股。投資者預期Y股價將會上升,故以每股2元期權金買入Y股票55元行使價的認購期權,共付出期權金2000元。投資者可在契約到期前按行使價55元買入一手Y股票。
假定Y股價往後上升至60元,投資者可行使期權並出售股票,賺取每股5元的利潤。即按每股55元的價格買入1000股Y股票並以每股60元之市價賣出。交易盈利等如股票市價與行使價之差再減去已付出的期權金,即3000元(60000元減55000元減2000元,未計手續費)。
該投資者亦可選擇在到期前在期權市場沽出期權契約。例如,當股價上升至60元時,此認購期權便成為‘價內’期權(即立刻行使時有價值),因為投資者可以較市場低的價格(行使價)買入正股,故期權價格亦隨之而上升。假定期權金上升至5元。沽出此期權可收回5000元,故買賣之利潤為3000元(5000元減2000元,未計手續費)。
反之,如果在到期或之前,股價下跌至行使價55元之下,以市價買入正股較行使期權來得便宜,該投資者很大可能會放棄行使期權,亦即損失了2000元期權金。
認購短倉看跌或平穩
假設投資者已經持有一手1000股的Z股票,並預期該股票短期內的價格會於窄幅上落或只會輕微下調。為了更有效地運用所持的資產(即股票),投資者決定沽出一手該股票的認購期權以收取期權金來增加額外收入。
假如Z股票市價為55元,而Z股票58元行使價的認購期權價格為每股2元,故沽出一手該期權便可收取2000元期權金(因他已持有等量的正股並存放於結算公司作抵押,故毋須繳付按金)。如果投資者的預期正確,在到期或之前,股價未能超越58元,那么他便可於到期時因為期權買方放棄行使權利而將那2000元的期權金袋袋平安了。
當股價出現大幅上升時,例如升過58元,該認購期權便有機會被買方行使,而必須以58元將股票賣給對方。但由於投資者已收取每股2000元的期權金,故一共可收回60000元。因為原來持有的股票已出售,故亦即等同放棄了股價升逾60元的利潤。
假若股價不升反跌至50元。投資者在沽出期權時已收取2000元的期權金仍可袋袋平安,只是他所持的1000股Z股票同時因為股價下跌而價值減少,但所得期權金卻可彌補一些帳面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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