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詐和原因

1.主觀疏忽
在主觀疏忽中,存在著多種可能性,例如:對遊戲規則不甚了解了解(如一些地方對於和牌作了特殊規定,例如不允許番種低於3番的平胡);看錯了自己的牌(如將“五條”“七條”、“八條”誤認為是“六條”“七條”“八條”組成了順子);聽、看錯了其他人打出來的牌(如將別人打出來的“五萬”當成了“五筒”而宣布“吃和”);有時甚至出現了相公而不自知,等等。
2.惡意欺騙
麻將遊戲的玩家,出於個人的某種目的,故意在沒有達成和牌的條件下謊稱已經和牌。在輸贏涉及到一定經濟利益的場合,則詐和更多的是出於這種目的。
如何防止詐和

通常,在其他三家未檢查確認(在競賽中則可能是由裁判檢查確認)之前,宣布和牌的一家不能將自己公示的牌打亂洗牌,以保證充足的檢查、確認時間。
對於參與麻將遊戲的人,在宣布和牌之前務必再仔細檢查一遍自己的牌,也是避免出現詐和的尷尬場面的必要措施。
詐和的後果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1998年07月審定公布的《中國麻將競賽規則》(試行)中的規定,將詐和分為如下情況分別予以處罰:
1.錯和
在一局麻將遊戲中,未能達到和牌所必須的分數(在該規則中是8分,即通常說的番數)而宣布和牌者,必須向另外3家每家支付10分(在該規則中用計分卡來計算個人的輸贏,下同),並喪失這一局的和牌資格,繼續陪打直至該局結束。
2.詐和
在一局麻將遊戲中,尚差某一張牌才能聽牌(即在根本沒有聽牌的情況下),卻在他人打出某一張牌後宣布和牌者,必須向另外3家每家支付20分,並喪失這一局的和牌資格,繼續陪打直至該局結束。
3.和錯牌
在一局麻將遊戲中,已經聽牌,在他人打出某一張牌後誤以為就是自己所需要的和牌,宣布和牌者,按照錯和處理。
4.有意詐和
差兩張以上的牌才能聽牌,卻宣布和牌者,即為有意詐和,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實際上,在非競賽的麻將遊戲中,各地對於詐和的區分並無如此詳細,只要達不到規定或公認的和牌標準而宣稱和牌者,統統按照詐和處理,通常包括喪失本局和牌資格、繼續陪打至本局結束、向另外三家懲罰性的賠償相應分數等等;某些地方甚至規定,詐和者在下一局依然繼續喪失和牌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