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報考指南

考試簡介

 

註冊會計師(簡稱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考試是中國的一項執業資格考試。

財政部成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組織領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委會設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辦設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成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地方考委會),組織領導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委會設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考辦),組織實施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辦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據了解,我國自1991年開始舉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以來,已成功舉辦了19次,2009年是注會新舊考試制度改革和並行的一年,報名參加舊制度考試的考生為6.6萬人,合計報考科次為17萬科次;報名參加新考試制度的考生為49萬餘人,合計報考科次為112萬科次,相比2008年總報名人數57.4萬人,合計報考科次121萬科次,報考總體水平略有下降。

備註:為便於更多的境外行業專業人才加入中國註冊會計師隊伍,提升中國註冊會計師整體服務能力,擴大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影響,自2006年——2009年,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歐洲地區設立了中國註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考場。

報名條件及免試條件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條件及免試條件:

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10年度)》(免試申請表查看>>),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廳(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及複印件。地方考辦審核無誤後,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准,方可免試。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已取得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的。

報名方式

專業階段考試考生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兩個步驟,逾期不予辦理。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後,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的同時,同步進行網上確認。

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步驟,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時間

境內考生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時間一般為3月、4月份,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時間一般為四月份。報名的具體時間在各年度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中規定,地方考委會應當據此確定本地區具體報名日期,並向社會公告。

境外考生(即歐洲考區)專業階段報名時間一般為3——8月份

2010年具體報名時間:

專業階段:

境內考生考試報名時間為:2010年3月26日—4月8日

境外考生考試報名時間為:2010年3月26日至8月31日

綜合階段:

境內考生考試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0日—4月30日

境外考生考試報名時間為:2010年3月26日至8月31日

考試科目、考試範圍及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設職業能力綜合測試1個科目。

2.考試範圍: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在發布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中確定。

3.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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