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許章潤,男,1962年10月出生於安徽廬江縣。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研究方向: 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憲政理論、
儒家人文主義與法學
學歷背景
西南政法大學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博士
任職情況
清華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清華法學》主編
曾任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人文學院後殖民主義理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seniorresearch fellow ),德國波恩大學訪問學者,法國埃克斯-馬賽三大訪問教授;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全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
天則經濟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華東政法學院、南京大學法學院、華南理工大學、江蘇大學等校客座或兼職教授
學術成果
(一)專著
1. The Confucian Misgivings
2. 《說法·活法·立法——關於法律之為一種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義》
3. 《法學家的智慧——關於法律的知識品格與人文類型》
4. 《監獄學》
(二)主編著作
1. 《薩維尼與歷史法學派》
2. 《法律信仰——中國語境及其意義》
3. 《法律的中國經驗與西方樣本》
4. 《認真對待人權》
5. 《法律:理性與歷史——澳大利亞的理念、制度與實踐》
6. 《犯罪學》
7. 《漢語法學文從》、《西方法哲學文庫》和《法意叢刊》等叢書。
許章潤
教授、博士生導師
研究方向: 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憲政理論、
儒家人文主義與法學
任職情況
清華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清華法學》主編
曾任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人文學院後殖民主義理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seniorresearch fellow ),德國波恩大學訪問學者,法國埃克斯-馬賽三大訪問教授;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全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 天則經濟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華東政法學院、南京大學法學院、華南理工大學、江蘇大學等校客座或兼職教授
座右銘
半日靜坐,半日讀書;寬其程限,緊著工夫。
自我介紹
許章潤,安徽廬江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少年無知,幻想當畫家,經載塗鴉,晨鐘暮鼓,三試不第,自詡美院落榜生。從此自卑,表現出來便是自傲。轉習法律,以圖餬口, 先後就讀於西南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和墨爾本大學,獲法學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 早先主要用力於刑事法學,日久生厭, 學術興味漸在抽象的法律哲學探討,而於比較法與憲政,則喜具體的實證性研究。特別講究文字的雅致與精準,反感母語寫不通卻老冒若干不甚相關的外文辭彙。對於西方“文化洗腦”,憂心忡忡,作焦慮狀;深感百年中國,法意闌珊,不得不然,一切無中生有。反感以“主義”定位,非要借用,則標榜文化保守主義、政治自由主義、學術寬容主義、生活溫情主義。 有政治意見,無黨派。主辦刊物一份,主編叢書兩套,出版著作三、四種,譯述五、六部,講授課程七、八門。兩鬢白髮如星,遂集宋明人句,“半日靜坐,半日讀書;寬其程限,緊著功夫”,自勉復勉人。 媒介東西的“冰人”既做不得,國小者便是歸宿,於是心曠神怡。
學術成果
專著

《監獄學》大32開本,309頁,北京: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刑罰學》與邱興隆合著,大32開本,422頁,北京:民眾出版社1988年1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2版。
The Confucian Misgivings Ph. D thesis, presented to Faculty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in October 1999.
《說法 活法 立法》 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即出。
教材
《犯罪學》與儲懷植教授共同主編,全國高等院校法學系列統編教材,大32開本,400頁,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監獄學》與邵名正教授共同主編,全國高等院校法學系列統編教材,大32開本,345頁,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譯著
《各國矯正制度》 合譯,小32開本,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
《矯正導論》 校譯,大32開本,北京: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國際範圍內的被害人》 合譯,大32開本,58+569頁,同上,1992年版。
《文化衝突與犯罪》1994年起在《青少年犯罪研究》(北京)雜誌連載。
《初民社會的犯罪與習俗》《南京大學法律評論》(南京)第8-9期連載,1997-98年。
1995年後主要論文
近代英國向海外的兩次移囚及其文化啟示(北京:《比較法研究》1995年第2期,頁180-94)
清末對於西方獄制的接觸與研究(南京:《南京大學法律評論》1995年秋季號,頁38-49)
罪孽理念與罪刑關係(北京:《比較法研究》1996年第3期,頁310-27)
內行的外行話(北京:《讀書》1997年第3期,頁102-4)
說法 活法 立法(北京:《讀書》1997年第11期,頁8-11。英文本刊於墨爾本大學法學 院的《亞洲法研究》Journal of Asian Law Studies 1999年第1卷第1期)
天意 人意 法意(北京:《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1期,頁103-110)
憲法與帳單(北京:《讀書》1998年第3期,頁102-7)
也談“中國問題”及其現代性(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二十一世紀》1998年4月號,頁101-5)
抗戰前後的兩種憲政觀(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二十一世紀》1998年6月號,頁65-70)
梁漱溟論中國人的人生態度與法律生活 (北京:《中外法學》1998年第6期,頁17-27)
無主土地:一個法律神話 (北京:《讀書》1999年第7期,頁11-17)
論梁漱溟對西方法的理解 (香港:《二十一世紀》1999年10月號,頁93-101)
法律理性與人類正義──對於朱理思·斯通教授任聘案的社會—學術史分析 (北京:《中國學術》2000年第3期即刊)
書評
《法制及其本土資源》隨談 (北京:《比較法研究》1997年第1期,頁109-111)
蔡樞衡與《中國法律之批判》 (北京:《比較法研究》1999年第2期,頁287-291)
1995年後主要譯文
澳大利亞的立法制度 (北京:《行政法研究》1995年第1期 )
在文化與社會變遷語境中對於青少年犯罪的詮釋(北京:《青少年犯罪研究》1996年第4期, 頁35-8)
日本私法制度與對於商務活動的公共控制:法典的作用(北京:《比較法研究》1997年第4 期, 頁417-25)
翻譯理論:後殖民主義的位格(香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1997年冬季號,頁 )
澳大利亞公民權的法律基礎(北京:《外國法譯評》1997年第2期,頁19-26)
恩理科·菲利(福州:《社會公共安全研究》1997年第1期,頁 )
帝國的法律 (北京:《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4期,頁337-346)
法律與歷史:黑白之間 (同上,頁347-360)
社會價值與澳大利亞法理學(同上,頁361-376)
聯邦制國家憲法法院:對於美國與澳大利亞的比較研究 (同上,頁397-416。以上四篇為《比較法研究》的“澳大利亞法律專號”所譯)
1. “Prison education and its social foundation in China”, in Bill Forster (ed.), Behind the bar: comparative education studies in the international penal perspective (Leceister, England: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8) .
2. “Facing difference: relations, changes and the prison sector in contemporary China” (with Dr. Michael Dutton), in Robert P. Weiss and Nigel South(ed.), Comparing prison systems(Amsterdam: Gordon and Breach Publishers, 1998).
3.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riminal re-education, training and employment in China”, in Bob Semmens and Sandy Cook (eds.), The conference proceedings of international forum on education in penal system( Melbourne: 1994).
4. “Talk law, live law and make law(s)”, in the Journal of Asian Law, No.1, Vol. 1,1999 (Sydney: Federal Press).
5. “Liang Shu-ming’ s narrative concerning Chinese understanding of life and legal reality”, in Journal of Asian Law Studies, No.2, Vol. 1, 2000 (Melbourn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Press, forthco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