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大家都叫我討厭鬼,討厭鬼就討厭鬼吧,總比某些假惺惺的人好。我喜歡亂扔食物,喜歡搶別人的東西,喜歡用力地推人的同時再狠狠掐他一下,我把湯尼的夾克扔到泥巴里,轉身捏死了比利的甲蟲。
那個假惺惺的人(就是弟弟彼得)要是不肯起床,我通常把一盆水澆到他頭上,然後聽他的尖叫聲。
我不喜歡吃蔬菜,當然如果要我在蔬菜和彼得之間選擇的話,我會考慮蔬菜的。
但我喜歡吃飯的時候有小豌豆,可以用來一顆一顆地丟彼得。
媽媽總是斜著眼睛看我,因為我喝起湯來“咕嘟咕嘟”的,她實在受不了。
她和爸爸送我去學校的時候,總是走在我後面,好像假裝不認識我。
我痛恨度假,痛恨露營,沒有電視機,沒有沙發,沒有薯片,沒有爆米花,怎么能算生活?
為了得到牙仙給的一英鎊,我吃光了媽媽儲存在糖罐里的所有糖,可是無論哪一顆牙齒好像都不想離開我。
我熱愛賺錢和離家出走。
為什麼說我是最具破壞力的淘氣包?我就是這么一個平常不過的小孩。
難道是因為我把假惺惺又討人厭的彼得賣掉了?
這也不完全是我的錯,我問過媽媽可以把家裡不需要的東西賣掉嗎,媽媽說可以,而且彼得本人也是同意的,我可給了他很多的分成,況且賣得又不遠,隔壁喜怒無常的瑪格麗特買下了他,古希臘的人們不都是這么做的嗎?喜怒無常的瑪格麗特出了50便士的高價,我覺得假惺惺又討人厭的彼得能賣到這個價錢已經是奇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