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戰爭時期[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

解放戰爭時期[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

1947年6月底,解放軍由戰略防禦轉入戰略進攻,1948年9月到1949年1月,解放軍連續進行了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基本上殲滅了國民黨軍主力,解放長江中、下游以北地區。

簡介

抗日戰爭勝利後,國共兩黨就和平建國等問題舉行談判,先後於1945年10月和1946年1月簽訂《國民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和《關於停止軍事衝突的協定》。各黨派代表和社會賢達舉行政治協商會議,通過和平解決國內問題的五項協定。在此期間,國民黨並沒有停止對解放區的進攻,在其完成各項軍事部署後,公然撕毀停戰協定和政治決議,於1946年6月26日,開始向解放區發動全面進攻。
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制定以殲滅國民黨軍有生力量為主而不是以保守地方為主的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指揮解放區軍民奮起還擊。經過8個月作戰,迫使國民黨軍放棄全面進攻計畫,將進攻重點放在山東和陝北。與此同時,在共產黨領導下,國民黨統治區人民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的民主愛國運動也逐步高漲,形成反對國民黨反動統治的第二條戰線,使國民黨政府處於全民包圍之中。
朱宣鹹作品《戰火》朱宣鹹作品《戰火》
戰爭第一年,解放軍殲滅國民黨軍112萬。1947年6月底,解放軍由戰略防禦轉入戰略進攻,以主力一部挺進中原,將戰爭引向國民黨統治區,在外線大量殲滅國民黨軍;以部分主力和地方武裝堅持內線作戰,收復失地。10月10日,解放軍總部發表宣言,號召全國人民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戰爭第二年,解放軍殲滅國民黨軍152萬人,攻克大批國民黨軍重點設防的城市,為與國民黨軍進行戰略決戰創造了條件。1948年9月到1949年1月,解放軍連續進行了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基本上殲滅了國民黨軍主力,解放長江中、下游以北地區。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召開七屆二中全會,決定奪取全國勝利及其以後的基本政策。4月20日,國民黨政府最後拒絕簽訂和平協定,解放軍遵照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和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向全國進軍的命令》,以百萬大軍橫渡長江,23日解放南京,宣告了國民黨反動統治的覆滅。接著,解放軍分路追殲國民黨殘餘部隊。到1950年6月,人民解放軍共殲滅國民黨軍807萬餘人,取得解放戰爭的偉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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