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技術所有這些方面有以下的共同要素:
(1)明確的觀察目的。
(2)操作定義。它可使觀察工作遵循預定的規則進行,並使不同的觀察者對被觀察事件給予相同評價。
(3)培訓觀察員。為收集可靠的觀察資料,必須培訓觀察員,使之掌握操作定義和記錄資料的專門程式。根據觀察技術的複雜程度,培訓時間可從幾小時到幾周。在觀察員開始收集資料前,應檢查他們是否已掌握觀察技術。如讓兩名觀察員記錄自然情境下的相同事件,然後分析他們觀察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4)觀察重點。每項觀察都應有要看或要聽的重點現象。
(5)情境。每項觀察都有一種情境,觀察可能在家庭、幼稚園、學校的教室、操場、教師辦公室進行等。
(6)單元時間。每次觀察都有特定的期限,從若干秒到幾小時或幾天。可用定時取樣法或實時法收集觀察資料。定時取樣法即每隔一個單元時間記錄一次所要觀察的行為,如單元時間定為10秒,則每次只在第10秒鐘記錄被觀察者的行為。實時法則記錄被觀察者在單元時間內的全部行為。
(7)觀察日程。所有的觀察都應根據觀察目的,確定一個收集資料的日程。
(8)記錄資料的方法。可採用錄音機、錄像機、微型計算機、光學掃描表格或手工記錄表格記錄資料。它決定著資料處理的方法。
(9)處理和分析資料的方法。為做出結論,所記錄的事件必須作系統的處理和分類。處理資料可有多種形式,做光學掃描,對記錄卡做鍵控穿孔,根據記錄的關鍵字和關鍵概念做人工分類等。分析觀察資料一般採用頻數、百分數、按等級量表計分、報告是否出現某事件以及說明品質等方法。
(10)做好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