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契約法規定,要約可以撤回。要約撤回,是指在要約生效前,要約人使其不發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約一旦送達受要約人或被受要約人了解,即發生法律效力。
要求
所以,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因此,要約的撤回只發生在書面形式的要約,而且,撤回通知一般應採取比要約更迅速的通知方式。
要約撤回,是指在要約生效之前,要約人使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為了尊重要約人的意志和保護要約人的利益,只要要約撤回的通知先於或同時與要約到達受要約人,就可產生撤回的效力。要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後,使要約的法律效力歸於消滅的意思表示。因為要約的撤銷往往涉及受要約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對其設定了一定的限制。
契約法規定,要約可以撤回。要約撤回,是指在要約生效前,要約人使其不發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約一旦送達受要約人或被受要約人了解,即發生法律效力。
所以,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因此,要約的撤回只發生在書面形式的要約,而且,撤回通知一般應採取比要約更迅速的通知方式。
在要約發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約人發出的使其要約不生效的通知。
相關條目要約的撤回,是指要約生效前,要約人使其不發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條件 例外 法律規定現物要約是指未經訂購而郵寄或投遞商品,通常投寄人都會單方為相對人設定一個期間,逾期不作拒絕表示或不予退還即被視為雙方間達成契約而購買投寄之商品。隨著社會...
內涵 性質 區別 功能 問題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它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
簡介 分類 特點 特殊性 與協定收購交叉要約,是指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為要約,而同時對方亦為同一內容的要約,且雙方當事人彼此均不知有要約的現象。交叉要約能否成立契約,各國法律和學說的意見不一。...
簡介 特徵 構成要素 法律依據 缺陷收購要約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公司股東公開發出的,願意按照要約條件購買其所持有的被收購公司股份的行為。
定義 特點 內容 公布 有效期限要約邀請又稱為”要約引誘“,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契約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
定義 意義 分類 常見形式 區別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契約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契約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要約不同...
定義 成立條件 特點 區別 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