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編譯局
機構名稱
西藏自治區藏語文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西藏自治區編譯局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機構職能
一、承辦自治區藏語文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二、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時期民族語文方針政策。
三、研究起草全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辦法草案和重大方針政策的建議稿,並在獲得區黨委、區人大、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監督實施。
四、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言文字工作。
五、負責制定和審定藏語言文字及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規範和標準;承擔藏語言文字新詞術語的審、推廣工作;負責指導藏語文軟體開發、推廣套用工作。
六、組織、開展藏語言文字以及翻譯工作的理論研究;管理、監督全區社會使用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工作。
七、承擔區黨委、區人大、區人民政府交辦的重要檔案、材料、法律法規的藏語文翻譯工作。
八、指導全區藏語文翻譯業務,承擔藏語文翻譯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管理自治區翻譯工作者協會,指導譯協開展藏語文的翻譯學術研究與合作交流工作;承擔《藏語文工作》的編輯出版工作。
十、承辦自治區藏語文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才旺班久區藏語委辦副主任,區編譯局黨組書記、局長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二、藏語言文字管理處
三、藏語言文字科研處
四、編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