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提出昌都地區人口發展戰略,編制全地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統計、信息化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管理培養全地區計生專(兼)職人員;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4、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編制全地區計畫生育的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藥具的供應與管理。
5、加強對本區域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6、負責地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有關的國際援助項目。
7、承辦地委、行署、地區衛生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