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草擬制定本縣科技政策、法律、規章等。(二)研究制定我縣科技發展戰略,確定重點及優先發展領域;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
(三)負責制定全縣科技試驗示範、科技成果推廣計畫和產業開放、科技攻關、科技扶貧等計畫。
(四)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技術市場、民營科技、智慧財產權、專利諮詢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的培養、引進。
(五)安排管理好科技三項費,科技發展基金及其它科技經費。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科技副鄉(鎮)長的選派和管理工作。
(六)指導和協調全縣鄉(鎮)、各部門、各行業的科技工作;做好科技管理幹部培訓,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智力資源開發、實用技術培訓;對科技示範戶、專業戶進行科技指導,推動農村和企業的科技進步;對各鄉(鎮)科委進行業務指導。
(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