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椏慘案殉難同胞紀念墓

西椏慘案殉難同胞紀念墓

墓高1.6米,墓寬5.4米,左右為階梯狀,旁立一后土。 該墓碑刻立遇難者之遇難時間是民國33年農曆7月26日,民國35年12月10日立墓。 墓後乃遇難同胞之骸骨冢。

民國33年(1944年)9月13日,日軍數百人突然包圍南朗墟,拘捕店鋪人員和居民共50多人。後釋放19名老人和少年,將其餘30多名青壯年押至西椏村後山,用刺刀殺害,是為西椏慘案。1946年冬,南朗商民為西椏慘案遇害者在南朗亨美村荔枝園造墳墓一座紀念。該墓在六角亭後,墓基分為三級,第一級長5.4米,寬1.3米,第二級、三級均為長5.4米,寬80公分。墓高1.6米,墓寬5.4米,左右為階梯狀,旁立一后土。
該墓碑刻立遇難者之遇難時間是民國33年農曆7月26日,民國35年12月10日立墓。
墓後乃遇難同胞之骸骨冢。
紀念墓坐東北向西南。墓後空地種有桂花、木麻黃及綠油油的台灣草。墓碑是一花崗岩石,碑面刻著遇難者:唐棣傑、程東山、王達生、鄧鏡波、李浩志、李社容、程慶芬、程連有、程康喜、程觀音、程有、程其、李能、梁伍妹、梁潤堂、陳標、陳霖、陳培、黃衍若、沈基、葉德、湯照共22名。其餘同時遇難者的骸骨因年深久遠,未能搜備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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