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釩鈦產業園區

西昌釩鈦產業園區(經久工業園區)成立於2004年12月,地處涼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城區以南20公里的經久鄉與西昌農墾公司交界區域。園區現規劃控制面積24平方公里,由黑土灣組團、羅家溝組團、經久居住組團、楊家河壩組團組成。園區自成立以來,立足資源優勢,依靠科技進步,實施科技強州、強市戰略,經濟實力不斷壯大。2008年,園區規模以上企業實現總產值6.6億元,工業增加值2.4億元,同比增長31.73%。2009年,園區啟動市級重點項目8個,總投資近50億元。2009年5月園區被省政府列為四川省培育成長型特色產業園區(“1525工程”)。園區將依託涼山資源優勢和園區區位、交通、水電優勢,以攀鋼西昌釩鈦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為契機,大力發展釩鈦、鋼鐵、建材等產業,通過高新技術和先進工藝延伸釩鈦產業鏈,不斷培育產業的多元化和新的經濟成長點,最終將園區建設成為“布局合理、主題突出、特色鮮明、配套完善”的中國釩鈦產業基地。

園區介紹

2009~2011年,園區規模以上企業年產值實現10億元以上,年利稅實現3億元以上; 2011~2015年,園區將以攀鋼西昌釩鈦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為依託,做強優勢產業,壯大骨幹企業,園區規模以上企業年產值實現300億元/以上,年利稅50億元以上;2015~2020年,園區將加大技術自主創新力度,實現釩鈦產業鏈的延伸,打造中國釩鈦產業基地,園區規模以上企業年產值實現1000億元以上,年利稅180億元以上。

園區規劃

園區位於西昌市經久鄉與西昌農墾有限責任公司相交界的區域內,範圍東以東乾渠為界,西以安寧河為界,南以經久鄉賴家山為界,北以西鋼北圍牆為界,涉及經久鄉活龍村、周屯村、合營村、王家村、經久村和農墾有限責任公司東乾渠以西部分,規劃面積約24.0K㎡(其中經久工業園區面積為19.91K㎡)。

園區總體規劃根據規劃範圍內的用地現狀和園區產業發展方向及規模,共布置了五個規劃組團:用地北部以一類工業為主的黑土灣組團,用地南部以三類工業為主的羅家溝組團,用地西南部以二類工業為主的楊家河壩組團,用地北部的經久組團作為園區遠期發展備用地加以控制,西攀高速公路以西為經久鄉搬遷用地。各組團間採用道路聯繫,並以綠帶分割。

黑土灣組團:主要為工業用地。由於臨近邛海、瀘山景區,主要布置一類工業用地,重點發展建材、新材料類產業。本組團應嚴格控制其大氣和粉塵的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大的現狀企業應逐步搬遷或關閉。

羅家溝組團:主要布置工業用地,根據西昌工業現狀及產業發展要求,該組團以三類工業為主、二類工業為輔,重點發展釩鈦,鋼鐵冶煉及深加工產業。

楊家河壩組團:主要布置工業用地,作為工業規劃區的遠期發展用地,以發展新材料生產加工為主的二類工業,以適應未來產業發展需要。

經久組團:應作為規劃區遠景發展備用地加以控制,該組團工業應主要布置對環境影響較小的一類工業。

經久鄉搬遷用地:主要為經久鄉和失地農戶搬遷用地,同時考慮布置部分園區職工住宅。該組團規模、用地布局和設施配套由城市總體規劃統籌考慮。

工業用地總面積為638.11hm2,占總用地的44.61%。其中一類工業用地為152.26hm2,二類工業用地為146.15hm2,三類工業用地為339.70hm2。

整個園區工業開發用地類型,非耕地占到50%,一般耕地占到20%。園區在進行總體建設規劃的同時,對所轄範圍內的土地利用規划進行了相應修編,2006年完成了1500畝的建設用地規劃調整,2008年完成458畝建設用地收儲。

優惠政策

中共西昌市委西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招商引資獎勵的實施意見

一、獎勵種類

(一)招商引資單位獎。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業園區、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招商組團,直接促成或重點協調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戶我市,經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審定,對有功單位進行資金獎勵。單位獎申報單位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數個單位。

(二)招商引資中介獎。凡引薦西昌市以外的投資者(單位、機構)前來西昌市投資,經投資者確認的、與我市項目單位建立聯繫並最終促成投資成功的直接介紹人,按項目所在產業、內外資類型進行資金獎勵。

中介人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數個人或數個單位。

二、獎勵範圍

(一)申報招商引資單位獎,是指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團體,通過熱情、周到、細緻的服務,認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直接引進外來實際投資2000萬元(指固定資產,以下同)以上的項目落戶西昌。

(二)申報招商引資中介獎,是指積極引進我市鼓勵投資產業(清潔能源、現代商貿、現代物流、總部經濟、機械加工、醫藥食品加工、釩鈦產業、生態產業、旅遊地產為主的新型服務業以及現代農業,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鼓勵企業按照規劃在“三大工業園區”和農業產業基地重點投資)並進入市招商局招商引資項目庫的項目以及世界500強或行業排名靠前的境外跨國公司投資的各類特大項目入駐西昌過程中的主要引薦人。

三、獎勵標準

(一)招商引資單位獎,依據投資規模(其中:外資項目註冊資金大於等於200萬美元,內資項目註冊資金大於等於2000萬元)和實際情況給予相關單位一次性獎勵。

1.凡項目投資規模在200萬美元—500萬美元,或2000萬元人民幣—5000萬元人民幣,按照比例,給予2萬元以內的獎勵。

2.凡項目投資規模在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境外資金),或5000萬元人民幣—1億元人民幣,按照比例,給予5萬元以內的獎勵。

3.凡項目投資規模在1000萬美元—2000萬美元(境外資金),或1億元人民幣—3億元人民幣,按照比例,給予8萬元以內的獎勵。

4.凡項目投資規模在2000萬美元以上或3億元人民幣以上,給予10萬元的獎勵。

(二)招商引資中介獎,依據產業和投資類型確定,不重複計獎。

1.凡引進200萬美元以上境外資金的外資項目(簡稱“外資項目”),或引進西昌市外2000萬元以上境內資金的內資項目(簡稱“內資項目”),在本市範圍內從事生產性投資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1‰以內給予首次獎勵;同時,自企業建成投產之日起12個月內企業納稅總額在本市的留成部份達100萬元以上的,按本市稅金留成部份的3%給予再次獎勵。

2.從事商貿、物流、交通運輸、金融、保險等服務型企業,自建成投產之日起12個月內企業納稅總額本市留成部份達100萬元以上的,按本市稅金留成部份的5%給予獎勵。在本市內建星級酒店給予特殊的優惠及獎勵政策。

3.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旅遊產品開發的企業,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企業應納稅總額本市留成部份達10萬元以上的,按本市留成部份的10%給予獎勵。

4.從事城市、交通、旅遊、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的,在投入建設後,按契約約定的首筆實際到位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並完成投資後,按到位資金的1‰以內給予獎勵。

5.從事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公益事業發展的,投資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金額的2‰進行獎勵。

6.原有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以實際增資擴股為基數,按實際到位資金的1‰以內給予獎勵;西昌市內現有企業因滾動發展或擴大生產規模,對其一次性追加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的項目,可給予實際到位資金的1‰以內的獎勵。獎金主要給予該企業的經營負責人。

(三)總投資在1億美元或10億元人民幣以上,建設周期較長的一、二產業、基礎設施重特大項目,因分期投入分期竣工,且當年實際投入達到本辦法獎勵標準第二條規定的條件,可在第一期工程完成後,按每期(階段)項目所在產業、內外資類型給予獎勵。

(四)獎金的計算。境外資金以實際到位資金為基數,按實際到位之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兌換率折算;市外境內資金以相關部門認定的形成固定資產額為基數,流動資金不在計獎之列。

(五)已從投資方或合作方獲取佣金的,不得申報獎金。

四、獎勵程式

(一)招商引資單位獎的申報,符合獎勵申報條件的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持正式引資情況和過程的文字說明、投資者出具的、在項目落戶西昌過程中得到的服務證明資料、資金到位證明資料、工商執照(複印件)到市招商局領取《西昌市招商引資獎勵申請表》,提出申請,由市招商局會同市發改局、市財政局、統計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等有關部門組成招商引資考核小組,對申報單位項目引薦情況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並提出獎勵方案上報市政府常務會研究核准。

(二)招商引資中介獎的申報,符合獎勵申報條件的個人或單位,引進境外投資的中介人在資金到位後、引進市外境內投資的中介人在項目正式投產前,持合法驗資機構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固定資產評估報告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所投資新企業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複印件、投資者出具的確認中介人證明、中介人身份證、投資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中介人引資情況和過程的文字說明及相關資料到項目所在鎮(街)、工業園區或市招商局領取和填寫《西昌市招商引資獎勵申請表》,提出獎勵申請,統一報送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會同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等有關部門組成招商引資考核小組,對申報單位或個人的項目引薦情況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後並提出獎勵方案上報市政府常務會研究核准。

五、獎金來源

由市財政按上年度外來投資實際到位資金的1%和全市外來投資企業留成西昌稅收的1-2%預算安排,列為“西昌市招商引資獎勵基金”。

六、獎金領取

招商引資獎勵報市政府同意後,市財政將所承擔的獎勵資金撥付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集中發放給各獲獎單位和個人。

七、其他

(一)專業從事招商引資的工作人員因履行職務引進資金的,其中介獎金髮放給所在單位,作為工作經費。

(二)單位所獲得的獎勵資金作為受獎單位自有資金,其中,60%用於招商引資經費,專項支出,40%用於招商引資有功人員;受獎單位是兩個以上的,按實際付出工作量大小進行獎金分攤。

(三)對項目中介人申報有爭議的,由市招商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人事局聯合協調解決。

(四)獲得招商引資單位獎和中介獎的,均為稅後獎勵。

(五)本辦法從2009年6月2日開始實行。與本辦法不相適應的檔案同時廢止。

(六)本辦法由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入園企業

西昌千傑飼料有限公司

西昌瀘山鐵合金有限責任公司昌山分公司

西昌永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

西昌康德合力焦化有限責任公司

西昌釩鈦製品有限責任公司

西昌明源磷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西昌東洋良在特殊合金有限責任公司

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