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2、研究我縣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國家省、市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及半年、年終全縣目標考核,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研究。
3、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組織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4、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
5、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加大性別比治理力度;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6、編制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公益事業基金的管理使用;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負責指導和管理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工作。
8、指導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實施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並協調實施。
9、指導有關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10、制定和落實計畫生育各項獎勵優惠政策。
11、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和有關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12、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目標任務。
內設機構
宣傳科、科技科、法制科、信訪科、人事科、監察室、財務科、城管科、流管科、統計科、獎扶辦、協會辦、培訓中心、藥具站、信息中心、辦公室、稽查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