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科室設定
科學研究院下設基礎科研處(正處級單位)、軍工科研處(正處級建制),其中:基礎科研處下設綜合管理辦公室、基礎科研管理辦公室、人文社科管理辦公室、科研基地管理辦公室、科研成果管理辦公室5個科室;軍工科研處下設保密與質量管理辦公室、軍工科研管理辦公室2個科室。
具體職責範圍
1. 擬訂學校科研發展規劃;
2. 擬訂學校各類科研管理規章制度;
3. 組織申報、洽談各類科研項目(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創新團隊),拓展學校的科研領域,擴大科研規模,提高學校科研活動的層次、水平;
4. 學校科研骨幹隊伍建設、科研創新團隊建設與管理;
5. 各類科研項目的管理,包括科研項目契約的審核、認定、登記以及科研項目的經費管理;
6. 依據國家和學校的有關管理政策、辦法和規定,管理學校科研項目,編制項目研製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7. 科研成果管理,包括驗收、鑑定、申報獎勵、宣傳、推廣與套用;
8. 科研平台建設與管理,包括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申報與運行管理;會同黨政辦公室初步審核校級科研機構的申請和管理;
9. 科研成果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包括智慧財產權的申請、登記、註冊及保護;
10.全校科技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
11.校學術委員會秘書單位、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秘書單位,負責校學術委員會和校學風建設委員會日常工作。